在生活中對話.在合作中對話——《新使者》雜誌訪談錄
林淑芬
引言:宗教合作可形成正向的社會力量,更可藉由情誼的交流,免除因為理智的區分所導致的分別。
佛教界對「宗教對話」一直比較被動,這是因為佛教對其他宗教一直採取尊重的態度,「宗教對話」不是一個討論的「議題」,而是在生活中自然發生的事。佛法的基本原理是「緣起」,亦即因緣生法,認為人生與世界的諸現象都是因緣和合的結果,佛法則是提供一種改善或解決問題的路徑。以佛法來說,任何一個人相信一種宗教,或是任何一種宗教立足於世間,都是因緣會遇的結果,我們毋須將許多在不同因緣下接受不同宗教的人,強納為某種宗教的教徒。凡有這種想法的人,是因為無法體會因緣生法。例如:有人出生於穆斯林社會,自小即生活在伊斯蘭教義的基礎上,這便是他的因緣,就佛法的立場而言,會尊重他因緣不同而擁有不同的信仰,並且會為他的生命得到提昇而給予祝福。因此,從宗教史的角度來看,佛教從來沒有出現過對其他宗教的敵意與征服的企圖。
從佛陀本教看宗教對話
佛陀出生於印度社會,阿利安民族有婆羅門教的背景,當時東方也有許多沙門團體及修道團體。佛陀面對各種不同的宗教生態,並未正面抨擊其他宗教,或要求他所遇到的人改變宗教信仰。那時也有許多婆羅門教徒、沙門或修道者來與佛陀對話,他們之中有些人後來成為佛教徒,有些人並沒有,佛陀卻也沒有指責他們。因此,不論是就佛法的基本精神和佛陀的行跡而言,只要宗教沒有為自己或他人帶來生命的痛苦,我們就沒有理由加以反對。
就算是有一些批判,多半也是針對「殺生」祭祀,或是阿利安社會講求階級區分的種姓制度等,這類會為其他眾生帶來生命痛苦的方式,才會加以批判。在佛教徒的日常生活中,左鄰右舍也可能有其他宗教信仰者,他們也需要與其對話,這種對話是在生活中不斷發生的。因此,對佛教徒而言,「宗教對話」的過程是在生活中自然發生,且無日無之。
讓眾生離苦得樂,是佛法面對眾生不變的目標,但是否人們一定要信仰佛教才能離苦得樂?就佛經來看,聖者有兩種,一種是透過佛陀的教導而得以成聖,以致達到終極解脫;但另一種名為「?覺」或「獨覺」的聖者,則是在因緣生法中自行覺悟的。?覺的例子傳達一種信息,即:不見得一定要經過佛陀的教導才有可能成聖。以佛教的八正道(編按:指佛教徒達到最高理想境界涅槃的八種方法和途徑)來看,八正道之中,「正見」是用來確立對因緣生法的認知,「正志」指正確的目標—涅槃,「正志」因「正見」而確立;其他宗教的詮釋系統雖不見得持有與佛法相同的「正見」與「正志」,但卻可能具有「正語」(純正、淨善的語言)、「正業」(正當的行為)、「正命」(正當的謀生手段)、「正精進」(正確的努力、勤奮)、「正念」(心念專注而純淨)、「正定」(以專注而純淨的心獲得定力以開發智慧)等相同的要求。一個能做到八正道中其他六種正道的人,其生命品質必然是很好的,即使他不持有佛法所要求的「正見」與「正志」(不信仰佛教),就因緣生法的法則來看,他依然能夠上升天界,不會因此而淪落地獄,對於這樣生命品質的人,我們毋須為他操心,儘可以給予祝福。
瞭解可免除恐懼、排斥
宗教對話不必一定要改變對方的信仰,甚至可以透過合作來對話。以基督宗教和佛教來說,兩者在原理上雖然不同,但卻有著相同的人性光明願景。人間佛教希望建設人間淨土,而基督徒認為要在世上建立上帝國,這兩種理念所勾勒出的共同願景,使佛教徒與基督徒可以在人權、環保的議題上溝通、合作,雖然不見得是宗教原理上的溝通,卻可以在過程中達到情誼的交流。
從佛法來看,生命本來就是知、情、意的綜合體,我們常會以自認理智的態度來討論教理的差異,但後來卻發現,理智討論的結果經常受到情感的支配。一般而言,人在情感上很容易對不明對象產生恐懼與排斥,意志繼而會推動排他或自我封閉的行為,以致壁壘分明,甚至稍一不慎就會將對方妖魔化,而此原非理智所欲達到的目的。
與友教因著對人類光明願景的共同期待而合作,所得到最大的益處在於情意的交流。以我個人從事社會關懷與友教的朋友合作的經驗而言,各宗教針對共同關心的議題來共同合作,不但可以形成正向的社會力量,更可以藉由過程中的情誼交流,免除因為純理智的區隔所導致的隔閡。事實上,許多對於其他宗教的扭曲多半起因於不明,不明產生恐懼,恐懼衍生敵意,而這種敵意反而通常與教理無關。有了情意的交流作為基礎,彼此之間的誤解自然會減少,也才能以健康的態度來彼此欣賞。
當然,在宗教合作的過程中,也難免會因有形、無形的利益相爭,此時須謹記謙讓,且要時常提醒自己,當以奉獻的心情來從事社會運動時,為何還要執著於利益?唯有秉持宗教情操,更多地祝福其他宗教,彼此之間才能達到實質的合作,邁向共同的光明願景。(《新使者》雜誌主編林淑芬訪談、整理)
——刊於九十六年十二月十日第103期《新使者》雜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