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賭博合法化記者會新聞稿】
卿本佳人,奈何作賊?——嚴防馬政府飲鴆止渴,將台灣「澳門化」!
時 間:12月19日(星期五)上午10:00
地 點:台大校友聯誼社3樓C室(台北市濟南路一段2-1號)
出 席:邀請出席貴賓
1.立法委員: 黃淑英
2.宗教、學術、教育界:
艾立勤(輔仁大學生命倫理研究中心主任、教授)
林建隆(東吳大學英文系教授)
史英(台大大氣系副教授、人本教育基金會創辦人)
3.社運團體:
葉博文(核四公投促進會執行長)
溫炳原(綠黨前秘書長)
何宗勳(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
孫友聯(台灣勞工陣線秘書長)
4.離島代表:
吳雙澤、黃淑真(菊島天堂何必賭場發起人)
顏江龍(澎湖青年反賭場聯盟召集人)
5.反賭博合法化聯盟:
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教授)
【新聞稿】
近日報端披載,為讓博弈產業除罪化,增訂博弈條款的「離島建設條例修正草案」已經過朝野協商二讀完畢,立法院這個會期結束前將完成三讀,使發展博弈除罪化,並取得未來設立專法的法源。行政院經濟建設委員會的博弈產業的競爭力、社會影響等評估報告,本月底前將出爐,但將以離島優先,下階段將進行地方性公投,須取得博弈發展地多數居民同意才能開放。
這次馬政府好像開賭勢在必行,但是決策過程過分粗糙、草率、突兀,令人深以為憂。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嚴正呼籲馬政府停止「爆衝政策」,勿將台灣作「跳樓大拍賣」,使得台灣被徹底「澳門化」,向下沉淪、萬劫不復,而成為「賭博共和國」!
台灣無論是本島還是離島,處處都是好山好水,極有發展優質文化與觀光產業的空間。台灣並沒有到了「山窮水盡」的困境,必須靠賭業招徠賭金維生。馬政府何以竟選「飲鴆止渴」之途,意圖以賭興邦?「卿本佳人,奈何作賊」?
台灣賭博合法化的社會成本,超乎想像之巨大,以下略作分析:
1. 將台灣澳門化:台灣開放賭場,無論是在澎湖等離島,還是在本島偏遠縣市,要吸引外國賭客,比得上新加坡、澳門、香港、蘇比克灣嗎?當然不可能,交通的便利性就是首當其衝的問題。因此台灣開放賭場,覬覦的是本國與中國賭客。然而澳門已因中國政府限縮簽證,導致客源短少,博弈產業出現嚴重危機,倘若台灣開放離島觀光賭場,不啻是將台灣澳門化。這將比台灣香港化,更加慘不忍睹。因此所有熱愛鄉土的民眾,都必須立即站出來,嚴防馬政府將台灣「跳樓大拍賣」!
2. 賭業獨興、百業蕭條:根據美國經驗,所有支持開設賭場所描繪的瑰麗遠景都是假象,事實與具體的數據顯示,除了極少數像拉斯維加斯的特例有在經濟及稅收上得到利益之外,其他開放設置賭場的地方都非但沒有「振興經濟」的效果,地方產業反而卻因賭場所帶來的「取代效應」以及「吞噬效應」,而導致「賭業獨興、百業蕭條」之「經濟陣亡」的效果。賭博合法化的結果,以後一開門對面就可能會是賭場,屆時賭客都將是當地人,將資金砸在賭本上,形成經濟的黑洞。賭業百分之40以上是外資,賺的錢落入外商手中,將更令經濟大失血。
3. 病態賭癮、治安敗壞:據美國反賭博合法化聯盟的調查資料顯示:凡該州設立賭場者,犯罪率必然暴增,民眾染上病態賭癮者亦每年呈五倍數增加。每抽得一元賭稅,政府要為因賭受害的家庭,陪上三元的社會福利金。可以說,賭博製造了犯罪的溫床!賭博業滋養了道上的大哥與嘍囉,而賭客輸到一敗塗地時,人生已走到絕路,不鋌而走險者幾希!於是惡向膽邊生,偷盜、搶劫、擄人勒贖、殺人滅口,無所不為。倘若讓地下賭場檯面化、正式化,這不啻是以更公開的方式誘引全民當賭鬼,在業已夠混亂、夠齷齪的台灣社會,打造更多的犯罪溫床,讓全民面對更高機率的偷盜、搶劫、擄人勒贖與死亡的恐懼!即使是極少數真能賺錢的賭城,如拉斯維加斯所在的內華達州,是全美治安最差、自殺率最高的地方,政府為何視而不見?
4. 貪污賄賂,層出不窮:貪污賄賂的案例在美國是非常罕見的,但在賭場合法化的過程中卻頻頻有官員因涉及相關之貪瀆而被判刑,不難想像賭博業者對立法及行政體系滲透力有多麼的驚人。美國從河上賭到岸上,從「只有兩州賭博合法化」,至今演變成「只有兩州還沒開放賭禁」。吏治之敗壞,莫此為甚!連「執法精神」與「守法態度」相當好的美國,在賭的規範上都頻頻出狀況,難道台灣在這方面會可以做得比美國好?而美國的賭博業者為了排除障礙與確保自身利益,更是越來越積極地企圖以提供鉅額政治獻金、賄賂的方式來影響與收買政客為自己鋪路,一旦我們將賭博合法化、開放賭場設置,這種的後遺症又豈有可能不會在台灣發生!
5. 無有可能杜絕弊端:大多數支持開設賭場人士,強調「將賭博行為或是賭場管理納入管理,在良好遊戲規範底下,後遺症可以減至最低」,事實上,這類應酬語言,是完全不可以寄予希望的。台灣設置賭場,要產生「周延之規範」是不可能的,而要能落實「立法從嚴、執法從嚴」的原則,也只不過是毫不切實際的幻想!開設賭場不影響治安這點,連法治制度與守法精神比我們好上許多的美國都無法做到,憑甚麼讓我們相信,在台灣開設賭場可以不影響治安!?
賭博之敗壞人心,腐蝕經濟,在開放賭場的的國家都已得到驗證。賭場在富麗光鮮的背後,隱藏著大量的罪惡與血腥。台灣一幫政客,享用的是民脂民膏,卻不斷與財團唱和,為了謀取巨利,不惜將人民推入嗜賭如命的罪惡與痛苦之淵藪!照顧弱勢地區?(離島),或者是幫助任何弱勢團體與族群的用心,絕對是值得肯定的。但是,不論是以任何形式將賭博合法化,卻只會產生「適得其反」的效果,因此,政府絕不能容許有心人士、利益團體、與賭博業者,以任何冠冕堂皇的藉口,將「開設賭場」予以合理化!
有關「賭場合法化」之影響的詳盡資料與數據可輕易上網取得。葉智魁教授著《賭博共和國》一書,亦早早作過詳細的評估與剖析。歷年來政府相關單位所作過的「評估資料」中所強調的,皆是片面利多的陳腔濫調。因此,反賭博合法化聯盟強烈要求:
1. 馬總統必需清楚表態:明眼人都看得出來,台灣是否打算大開賭禁?「主事者」的意向才是關鍵,而這位主事者就是馬總統。「揣測上意者」多如牛毛,要拼湊出符合上意的資料再簡單也不過,我們強烈要求馬總統必需清楚表態,並且承擔所有的責任。
2.不得於立法院本會期通過博弈條款:由於「博弈條款」事關重大,立委諸公從未舉行公聽會以博採眾議,開放民眾參與討論,就以幾近「黑箱作業」方式,朝野協商二讀通過,吾人至感憤怒!因此嚴正呼籲立法院:在全民公投尚未過關以前,不得在本會期三讀通過博弈條款。
3.行政院應將博弈條款開放「全國性公投」:賭場即使是以特區形式開放,也一定不會僅僅是個區域問題而已,而勢必會演變成攸關國家社會整體發展的問題,也就是會成為一個人人都必須關心的重大公共政策議題,所以它也絕不單是觀光問題,而是會對台灣政治、經濟、社會、以及治安產生嚴重負面衝擊的問題。這種議題如果適合由地方舉辦公投的方式決定,就沒有理由限制任何一個縣市政府不得舉辦類似議題的公投。所以,「賭博合法化」議題若要採取公投方式決定,必需訴諸「全國性公投」。
4. 全國民眾與社團敬請無分藍綠,全面串連,保衛我們的清淨家園:假使官僚與民代通過任何與「博弈」相關的條款,我們決不善罷甘休!我們一定會召喚各宗教人士、各公益社團及社運團體,以及全國曾經(或以後會)因家有賭徒而天倫夢碎的人民,都全面串連起來,堅定而大聲地發出怒吼,唾棄為財團巨利而出賣靈魂的政客!
起草人:葉智魁(東華大學觀光休閒系教授)
釋昭慧(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