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他們早就應該走下「神壇」——點評余鐘柳律師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五十六)

101.2.10
以下再來點評點評余鐘柳律師洋洋灑灑的大作。
同樣的,請記住,我們都是凡夫,不是聖人,因此只要忙中得空,以下對「系爭土地」事宜所作出的任何回應,本人都謹守一個原則:拒絕「給慈濟『封神』,然後要求慈濟『是神』」。也就是說,我不會用「神」與「人」的兩套道德標準,來看待「系爭土地」的爭執雙方。
1、通篇閱讀下來,我可以肯定地說:余大律師是不是「慈濟人」已經不重要。誰都可以自封為「慈濟人」,就像「任何人只要披著一襲從佛教文物店買來的僧衣,再掛上一串唸珠,就都可以到行天宮或菜市場前托缽」一樣,任何人都可以透過某些「程序」而成為「慈濟人」。問題是:余大律師根本就「不像個慈濟人」。慈濟人向來只有「感恩感恩再感恩」,感恩到讓人厭煩,哪有「慈濟人」是像余大律師一樣,指著別人的鼻子喋喋不休的?
 2、再者,我看余大律師也不像個「律師」。一介律師,在通篇動輒「系爭土地」的類似「訴訟狀」的書狀之中,情文並茂地大談「慈濟人的心靈需要『再教育』」、「慈濟人以此自傲」、「師父肺腑之言猶在耳,內湖慈濟怎可做『背師忘祖』之劊子手」……,諸如此類的道德質疑——簡單地說,我只看到他「給慈濟『封神』,然後要求慈濟『是神』」的惡毒技倆。這種行為的本身,就是嚴重的「道德問題」。這種「嚴以律人,寬以待己」的行為,本身就有「道德問題」,還要指指點點教人接受「再教育」嗎?
至於用血淋淋的「劊子手」字眼來羞辱別人,恭喜余大律師囉!好價在你惹到的是「慈濟人」,倘若你敢這樣羞辱「非慈濟人」,對方請你上法院報到的機率必將相當地高!
3、余大律師說:「在說明會中,有一男一女之慈濟志工,以高亢嚴厲之話語,指摘對方,讓我心中感受到的是,我所敬仰、所認識的慈濟已經變質了,師父一再告誡,身為慈濟人應以溫和態度待人,不製造對立,如今為成就園區的新願景,慈濟變了,變得我已完全不認識了。」
對不起,我的看法正好相反!被人不斷侵門踏戶,前來指著鼻子狂罵,還要「感恩感恩再感恩」,這正是我打死也不肯成為「慈濟人」的原因——我可不要「被人封神,而後被要求像一尊神」!終於「有一男一女之慈濟志工,以高亢嚴厲之話語,指摘對方」了,這是慈濟人早就應該做的事!他們被供在「神壇」裡太久了,他們早就應該走下「神壇」,看看這個「人善被人欺,馬善被人騎」、「軟土必被深掘」的世間實相!
而且慈濟人走下神壇的身段,也未免太扭扭捏捏了,是吧?號稱六百萬會眾,動輒數萬人大集會。你們又不是不能動員,幹嘛弄個「一男一女」,氣勢造不起來,還討罵呢?你們這不是「猶抱琵琶半遮面」嗎?倘若真要「以高亢嚴厲之話語,指摘對方」,你們好歹也要動員個上千人,讓那「高亢嚴厲之話語」響徹雲霄,是吧?這年頭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慈濟人發怒了」,只會「感恩感恩再感恩」的「慈濟人終於發怒了」,那就像是「連爺爺,您回來了,您終於回來了」,保證能搏得全國媒體的版面呢!
余大律師的其他「道德錯誤」,不勝枚舉,但我得去用餐了,就此暫時打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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