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昭慧法師首談法海事件:詆毀出家人也應付出代價

崔明晨專訪(鳳凰網「華人佛教」頻道主編)

 

編者按:

  昭慧法師恐怕是當今華人圈子裏最出名的尼眾法師了,她以其強悍的作風與犀利的文筆,享譽佛教界,在上世紀80年代轟動臺灣的「思凡事件」中,昭慧法師挺身護教,蜚聲海峽兩岸。2013年10月25日,鳳凰網華人佛教頻道在第二屆中華佛教宗風論壇上,專訪了昭慧法師。昭慧法師首度就轟動大陸佛教的護法運動「法海事件」,發表看法。

背景提示:

  2012年底,某電視臺跨年晚會上,歌手龔琳娜的一曲《法海你不懂愛》,高調戲謔佛教禪宗祖師級的宗教領袖法海禪師。這種直接針對宗教領袖的娛樂風潮,引起了佛教四眾弟子的強烈抗議,這也是當代中國佛教信眾首次公開向戲謔佛教的低俗文化說「不」,由此導致「法海事件」。鳳凰網華人佛教頻道圍繞「法海事件」先後發表著名佛教法師、社會學者、網友等評論文章40餘篇,合計近20萬字。網民評論計3萬多條,參與評論的網友高達上億人次!由此,「法海事件」成為當代中國佛教史上,參與人數最多、社會反響最大的護法運動。

昭慧法師專訪文字:

  你剛問了一個問題,「思凡事件」與「法海事件」相隔了三十年左右,是不是代表兩岸佛教有三十年的落差?我沒有辦法做明確的回顧,但可以肯定的是,這麼強而有力的聲音在社會上發出來,而且引起社會的震憾、很大的迴響,表示這個宗教團體已蓄積了相當的能量。這種能量已積累到了某種程度,所以它會迸發;當能量沒有到那個程度,它也就沒有能力迸發,只能夠採取漠然的姿態。因此,臺灣有位文學家王文興教授,在「思凡事件」當時,與我們有場座談,他提出一個很好的觀點:抗爭是在什麼時候會發生?一般來講,是當這個族群「由弱轉強」的階段會發生。

  我覺得他的觀點很有道理。在這個族群很弱的時候,沒有能力發出聲音,即使發出聲音,也沒有人去理會;當這個族群夠強的時候,已有了相當程度的抗體,也經得起別人開幾句玩笑,沒有人會把玩笑當真,他也就很豁達、雍容大度,不去理這些玩笑,昂首闊步走他自己的路。所以,唯有在「由弱轉強」的階段,這個族群想要讓社會重新去認識它,不要再繼續扭曲它;而在這個階段,又已有了足夠的能力,可以發出讓社會震憾和影響的聲音,這時候,就會有一群人發出這樣的聲音。

  所以從這裏去回顧,可以說,中國大陸佛教在改革開放以後,漸進地在進步。我跟大陸佛教的接觸並不多,跟學界接觸比較多,但總體來說,最起碼,社會經濟能量夠強了,寺院也夠多了,出家人的素質也漸漸在提高了。於是,僧人不甘願再被如此定義,被如此扭曲,我覺得這是僧人的心情。護法居士也一樣,他們覺得他們心目中的師父不是這樣,他們也很樂意且更勇敢站出來,想要澄清這一點。所以我覺得,「法海」只是一個標的,真正要談的是:「出家人不是從明清以來戲曲小說所形容的那個樣子」,我覺得這才是重要的核心。

  八O年代的「思凡事件」跟現在二十一世紀所發生的「法海事件」,它本質上反映社會大眾有一種很奇特的心態。

  「思凡事件」講什麼?它是跟情欲有關,「法海事件」也跟情欲有關,情欲是生命的本能,這使得世人看佛教的僧侶,有時候總是很好奇,好奇止欲你能做到嗎?禁欲能做到嗎?於是就有「思凡」劇中那樣的想像,一種意淫式的對於女性情欲的誇張想像。

  世人又有另外一個角度,認為「禁欲也未免太沒有人性了」,視佛教僧侶是很「沒有人性」的一群人。所以他們借「法海」來嘲諷,世間正常的情愛,硬生生被你打斷;更進一步指控,你不但自己禁欲,你還去掌控別人,讓別人不可以有情欲。這就是世人對佛教僧人的好奇、不解、置疑的擴大版、誇張版。

  這種擴大誇張版,如果我們不去理它,它透過戲曲小說逐步深入人心以後,它就會成為世人共同對僧侶的想像。所以你看明清戲曲小說講到出家人,不外乎兩項,一項就是性,一項就是暴力,這兩項恰恰就是佛陀最不允許我們做的,而明清戲曲小說就是要用這兩項來顛覆出家人的形象。而且,詆毀出家人又最不需要付出代價,因為出家人如果敢對簿公堂,無論官司是贏還是輸,就先輸了形象。世人認為,你是個出家人,你就應該忍受,你怎麼可以做這種事呢?所以他們怎麼算都是贏,滿足他的偷窺欲,他的好奇心,他對於佛教的攻擊欲望。

  這就是這兩套戲曲小說所展現的問題,雖然顯示出來的一個是高僧法海,一個是很卑微的小尼師,但同樣都是對佛教、對僧人的錯誤想像,不經過證實,就把自己的偏見極度擴大,以戲謔別人為快樂,且戲謔別人又不需要付出代價,滿足心中邪惡的欲念。

  我覺得,這兩個事件的本質在於此。從這個方向來看問題,其次就進入到第二個主題,佛教有一群人會說:「什麼都不要管,讓它過去就好了」,貌似很灑脫、很不執著,但是,這些人到底有沒有認清「什麼是佛法」?當你說「什麼都不要管,讓它過去就好了」,你也沒有看到因緣果報。在中國戲曲小說史上,當這類戲謔的聲音發出來之後,每一代的佛弟子都不發出聲音,其後果是什麼?其後果就是:整個世人對僧人的扭曲。

  因此,見人毀法謗僧而不發聲,這不是「不執著」,而是執著於自己的冷漠,執著於自己的利益,卻無視於僧尼受辱所導致的嚴重後果:僧團「令正法久住」的功能遭到毀損,佛陀正法不能順利弘傳,世人的法身慧命無形中遭到斲傷。

  反之,勇敢而出以護法護僧,這才是最大的「不執著」:為了僧團獲得公平與正義的對待,為了僧團得以維持「令正法久住」的正常功能,不計較自己的是否得以維持「不執著」的形象,不計較毀法謗僧者對自己施與種種羞辱與毀謗。試問:還有什麼比勇於公義而犧牲己利更大的「不執著」呢?

──原刊於鳳凰網華人佛教

http://fo.ifeng.com/news/detail_2013_11/12/31167433_0.s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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