緣何迪斯奈夢碎?
釋昭慧
一月十三日報載:成龍與特首董建華,十二日一同為三年後將會落成的香港「迪斯奈主題樂園」舉行動土典禮。看到本則新聞,內心真有千百種說不出的滋味!
台灣人民一定做夢都想不到:如果不是特定財團亨通的官商關係,阻斷了華納公司高達兩百億元的投資案,那麼,八十五年開工的月眉開發計劃,應該早在三年後(八十八年),就可以讓台灣民眾享有攜兒帶女遊覽本土「迪斯奈主題樂園」的樂趣,而不會眼巴巴看著香港「迪斯奈主題樂園」的動土典禮,乃至於三年後眼巴巴看著香港「迪斯奈主題樂園」的熱鬧開幕了。
話說從頭,民國八十五年,當長億參與月眉遊樂區招標案時,只被評為優先議價的第二名,但第一名的跨國集團美國華納公司,即使擁有全球知名度與財經實力,卻不知「運作政商關係」的微妙手法,而只是公事公辦地要求政府提供月眉遊樂區的公共道路等設施,在政府不願承諾的情況下放棄議價權。等長億集團以六十億得標之後,與政府單位幾次開會,率由與該集團關係密切的立委坐鎮,官員噤不敢言。結果,不但政府承諾負責月眉的交通設施,連捐地比例都能「溯及既往」,大幅減少了捐地的比例。該財團接手之後,又與長年在苗栗公館違規佔用河川地並違法賭馬的某公司合作,以合法的遊樂事業,掩護非法興建的賭馬場。
於是,有心建立東方「迪斯奈樂園」而以兩百億元之高價投標的華納公司,不幸被巧計逼退;一心炒作賭馬場的長億財團反而以六十億元之低價得標。並且其開發計畫多依優惠貸款,融資達到六十億之半數。換句話說,這是用人民儲蓄的三十億血汗錢,拿來建立有害民風、民心的「博奕產業」,而且減損了數額可觀的就業機會。
為了反抗「賭馬集團」金額龐大而手法綿密的政商運作,早在八十三年初,農委會聘任筆者為「動物保護法」起草委員開始,筆者就極力主張加入類似「不得作動物的賭博性競技」之文字的條款(亦即「反賭馬條款」)。賭馬財團當然不肯善罷甘休,他們動用政商人脈,全力封殺「反賭馬條款」。經過將近五年的奮鬥,幸賴清流立委、學者與諸社運團體之努力,以「反賭馬條款」列入第十條的動物保護法,終於在八十七年十月十三日順利三讀通過。
豈料翌(八十八)年六月十六日,立法院院會之中,因「公益彩券發行條例修正案」的「博奕條款」,而引發了近年來最大的暴力衝突事件。最後在滿場追打、互毆的暴力鏡頭,以及民、新兩黨集體退席的抗議聲浪下,竟然通過了「公益彩券發行條例」的第四條第二項條文:「為舉辦國際認可之競技活動,得申請主管機關核准發行特種公益彩券」,這已賦與「賭馬」以法源依據。於是,經過將近五年的努力,在「動保法」中所獲取的些微成果,數分鐘內化為烏有。
去年五月十三日,筆者委託陳建銘委員於財委會提案,建議於「公益彩券條例」中取消「運動彩券」條款,未料在該財團立委迴護之下,「小貓兩三隻」的財委會立委,竟然二話不說,聯手將此一修正案封殺,讓那些贊同該修正案,而正經八百提供書面資料,列了一堆利弊得失分析項目的財經官員當場傻眼。
九十一年八月三十一日報載:月眉國際開發財務狀況不佳,銀行團不排除向法院聲請查封月眉育樂世界,屆時月眉育樂世界將中止營運,被迫封園。而原訂全額六十億元、融資三十億元的開發案,最後聯貸金額竟然高達三倍以上(一百二十五億元)。在長億實業出現問題後,債權銀行已停止撥款,目前貸予月眉國際開發金額為六十九億元。想到那些嘴裡喊著「爾俸爾祿,民脂民膏」的政客,竟然在「巧逼華納,計讓長億」的一個瞬間,讓台灣短少了兩百億元外資,人民的共同存款還得分攤近七十億元的呆賬,這怎是「痛心」二字就可了得?
如果當時是華納公司得標,那麼,今天的月眉遊樂區不會淪為「地區性」遊樂區,而能提昇為「國際性」遊樂區。如果當時是華納公司得標,那麼,兩百億外資不知能造就多少就業機會,而且不似所謂的「博弈產業」,須付出賭徒家庭支離破碎的代價。如果當時是華納公司得標,那麼,月眉育樂世界不但不會面臨可能「被迫封園」的命運,而且今天台灣家庭的兒童,也早已不須遠赴美國或是日本,一圓「暢遊迪斯奈樂園」之夢。顯然,當官商關係亨通之特定財團得標之刻,那正是台灣兒童「迪斯奈夢碎」之日,也是駿馬無窮無盡的夢魘開始之時!
看看香港,想想月眉,再想想近期少數立委與財團唱和,試圖讓「博弈條款」闖關的惡形惡狀,真不知台灣人民「飼老鼠咬布袋」的悲情,何時可以終結!
九十二年一月十四日 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一月十六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