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永懷創會理事長淨良長老——恩同再造、名揚兩岸

撰文林蓉芝

   倏忽之間,佛寺協會在成立即將屆滿卅年之際,很遺憾卅年前促成發起設立並榮任第一、二屆八年理事長的淨良長老,於42日安詳示寂了。因為農曆年初九才與長老相聚暢談,初獲訊息甚感震驚悲痛,46日赴陽明山彌陀寺捻香致奠,多年來無論何時何地,臨走長老總會親自送至門口與我道別,此刻方才真正接受這個事實,也因往後再無長老可以請益求教而悵然若失。

    民國80年,因高雄港都之愛佛畫事件辭卸台灣省佛教會總幹事之職,肇因長老的愛惜挽留,蓉芝一介白衣(女流)才能續留佛教界盡一己之力,在長老擔任佛寺協會第一、二屆八年理事長任內領導有方也充分授權,方能奠定基礎,創下佳績,尤其開啓了兩岸佛教的交流互動,直到這兩年受新冠肺炎影響才未再前往大陸弘法,多年努力的成果斐然,備受兩岸佛教尊崇。

    儘管支持我成立佛寺協會,必然給同時身兼中國佛教會與台北縣市佛教會理事長多項職務的長老帶來極大壓力,甚至負面抨擊,長老仍是一秉初衷,從未退卻……甚至在宗教立法爭議當中,他也排除有心人的利用,力挺到底……那是一種多麼珍貴的信任與尊重啊!佛寺協會的成立,從而開啓了我的視野及建立全新的人脈、力量,包括與教內許多道場法師的結緣以及政府官員的互動,例如舉辦各種活動的經驗,還有指示加入世界佛教徒聯誼會……等,都有助於會務的提升;有些事情即使我們看法分歧,到最後他也都能夠包容、認可,如《佛寺季刊》的發行,長老初始因擔心不易經營而將第一期改為「試刊號」,隨後,每次去大陸訪問都會攜帶結集版《佛寺季刊》。卸任理事長後長老每次蒞會,總是肯定協會對台灣佛教的貢獻,要大家支持秘書長,可私底下,他總提點我,要虛心學習,堅持初衷——就是此等愛護之情,讓我們相處卅年,如師如父。

    曾經,方才當任理事長,長老就提議禮聘印順導師為榮譽理事長,那時,因未事先徵詢導師,我很擔心導師拒絕,可淨良長老就於民國84年導師90嵩壽時,送上賀匾,隨後並親自拜會,顯現對導師的恭敬之誠,乃至導師圓寂時,也於第一時間由我陪同至福嚴精舍瞻仰印老。此所以當廈門南普陀欲恭請導師舍利安奉時,我便敦請淨良長老擔任團長,率百位僧信隨行,長老對此行甚為謹慎,親做木轎、舍利塔、並送來藏紅花,一一指導進行的程序,當時隆重莊嚴的法儀,令我至今仍印象深刻;而長老還關心我事先有無徵得福慧兩寺的同意。

例舉長老兩屆八年理事長任期內所推動的會務如下:

一、大陸兩岸交流及加入世界佛教徒聯誼會

1993.11.05   

大陸中華佛教會副會長明暘法師、上海佛教會會長真禪長老、秘書長王永平、上海圓明講堂照誠法師及上海玉佛寺監院覺醒法師等人,由本會理事長陪同至龍泉寺拜訪本會。中午歡迎來訪會餐於高雄國賓飯店舉行,席開十二桌,本會、護僧協會、佛青會、佛弟子協會、高雄宏法寺及龍泉寺等為歡迎團體,成功的展開兩岸之間首度的教團交流,所有支出經費由參與團體共同分擔,本會部分由理事長捐助。

1995.04.06   

大陸浙江省佛教會、普陀山佛教協會、舟山市佛教協會會長、普陀山全山方丈妙善老和尚應台中護國清涼寺住持慧顗法師之邀,首度蒞台參加該寺落成大典,本會理事長為表達歡迎之意,特邀集國內佛教團體聯名設宴款待,假台北佛教會館舉行,藉以增進情誼,促進兩岸交流。

1995.06.24   

晚上六時大陸廣州光孝寺方丈本煥老和尚率監院明生法師、依缽頓國法師蒞台參訪,因光孝寺乃禪宗六祖惠能大師出家道場,而本煥老和尚係前任中佛會理事長白聖長老同鄉摯友,本會理事長為促進兩岸佛教交流共揚佛法啓道人世,特於台北佛教會館設宴款待。

1995.08.04   

上海龍華寺、圓明講堂方丈明暘長老應邀來台,本會與各佛教團體——中佛會、僧伽會、護僧協會、佛陀照明功德會、心道釋迦功德會等聯名於台北榮華堂湘菜館設宴歡迎。

1995.10.03   

中國佛教協會常務理事、安徽省佛教協會副會長兼秘書長及合肥明教寺方丈妙安長老率智文法師等來台訪問,理事長於台北佛教會館設宴款待。

1995.11.12   

1113日欣逢上海佛教界為真禪長老八秩嵩壽舉行慶典活動,理事長率團親往上海祝壽並致贈壽禮(如意交趾陶)。除了玉佛禪寺,還參訪龍華寺、靜安古寺、圓明講堂,受到上海宗教局及佛教界熱忱歡迎與接待。

1996.07.25~29  

大陸福建鼓山湧泉禪寺方丈普法法師舉行晉山陞座大典,理事長率團親往祝賀,並參訪福建五大叢林鼓山湧泉寺、雪峰山崇聖寺、怡山西禪寺、瑞峰林陽寺、象山崇福寺,並拜訪福建省宗教局及福建省佛教協會等。

1997.11.12~15 

本會理事長受邀參加大陸無錫祥符寺靈山大佛開光典禮,並參訪上海圓明講堂、玉佛寺、龍華寺,秘書長隨行。

1998   

理事長指示佛寺協會必須加入世界佛教徒聯誼會,參加在佛光山澳洲南天寺召開的大會,並編印簡介與各國代表結緣。

二、承辦內政部活動

1993.11.22~23  

首開宗教社團承辦政府活動之先,承辦內政部社會司「老人福利之旅」活動,參加人員共有來自全國性、省(市)經濟業務、社會服務及宗教團體之重要幹部80人,參觀高雄市老人活動中心、仁愛之家及屏東潮州孝愛仁愛之家,並各贈慰問金伍萬元,活動結束後,由本會編製活動實錄並退回經費伍萬肆仟伍佰陸拾元。內政部為感謝本會承辦之辛勞,特於動員月會中公開頒發感謝狀,以為獎勵。

1994.12.19~20  

承辦內政部社會司「溫情滿人間——福利之旅」活動,邀請80個全國性社會團體幹部,參觀省立台中育幼院、私立彰化慈生仁愛院及斗南鎮雲林教養院,並假草嶺大飯店舉行聯合座談。

1995.05.15   

承辦內政部民政司「宗教事務發展研討會」,為加強政府宗教業單位與民間宗教之間之聯繫,期使宗教事務發展更臻健全完善,並共同致力於社會教化事業的推動。假桃園龍珠灣樂園舉行,邀集全國各省、縣、市政府,各宗教業務承辦主管及全國性具有團體會員之宗教社團與受內政部表揚之績優寺廟代表等共計100人參加。

1996.5~6 

承辦內政部社會司「兒福列車知性之旅」活動,為慶祝85年兒童節,特規劃「兒童季系列活動」,分北、中、南、東舉行四梯次,參與對象包括全國性社會服務及慈善團體、國際團體、工商自由職業團體、宗教團體等之重要幹部。

1996.08.15~16  

承辦內政部民政司「心手相連、共建和諧 86年度宗教事務發展研討會」活動,再度委託本會代為規劃承辦86年度宗教事務發展研討會,假汐止天峰谷度假山莊舉行,邀集全國各省、縣、市政府各宗教業務承辦主管及全國12種宗教團體代表共90位參加。

1997.08.18~1909.10~11  

承辦內政部民政司「放寬心胸,迎向未來 87年度宗教事務發展研討會」,分二梯次舉行,第一梯次邀請對象是佛教、道教、一貫道、軒轅教、理教、天德教於8/18~19兩天假南投廬山天廬大飯店舉行,第二梯次參加對象為天主教、基督教、回教、天帝教、天理教、巴哈伊教於910~11日兩天在宜蘭香格里拉休閒農場舉行。

三、發行佛寺季刊及每年舉辦寺務研習會

   1992年發行《佛寺季刊》,長老為發行人,至今已發行111期,定期出刊,每期二千五百冊,寄贈各佛寺道場、立法委員及內政部、各縣市政府相關部門。季刊內容除報導本會會務及寺院相關法規外,另有專題報導寺院行政、佛寺巡禮等。

    每年定期舉辦各類推廣教育課程,以協助各道場瞭解各類相關之宗教法令及實務經驗,及加強現代經營管理之專業知識,進而深入參與社會關懷,以契合時代需求。

1992~1993  

為宣揚佛法、勸導人心向善,受邀與民眾日報合辦「生命組曲」佛學系列講座十場及「宗教與人生」佛學講座四場。

1995.3~8  

本會與佛寺文教基金會、正信佛青會、觀音線、民眾日報、高雄市政府社會局等合辦「港都、陽光、青少年系列講座」六場。

 

 

四、立法院陳情建議修訂法令

1994.03.18

 聯名中華護僧協會、佛教青年會、佛弟子協會、佛教傳播協會,理監事及寺院代表近200人赴立法院陳情,並遞送請願書,呈請內政部修改寺廟法令,廢除以「信徒大會為寺廟最高權力機構」的行政命令,並要求大覺寺信徒大會暫緩召開。

1994.03.31  

理事長、開證法師、如虛法師、若旭法師、聖清法師、秘書長等由蔡同榮委員、彭百顯委員、蕭金蘭委員陪同應吳伯雄部長之邀,至內政部參加早餐會報,說明寺廟法令不妥之處。

1996.12.21 

 理事長偕同理事昭慧法師、秘書長及各宗教團體代表齊赴內政部陳情,由內政部黃次長接見,懇請暫緩拆除違建寺廟、納骨塔,並尋求協助解決現存問題。

五、內政部全國性社團績優表揚

1994.09.05  

榮獲內政部八十二年度績優社團表揚

1995.07.12  

榮獲內政部八十三年度績優社團表揚

1996.08.22  

榮獲內政部八十四年度特優團體表揚

1997.12.05  

榮獲內政部八十五年度全國性社會團體績效評鑑優等獎

1998.05.26  

榮獲內政部宗教愛、關懷情(金壺獎)頒獎表揚

1999.08.17  

榮獲內政部八十七年度績優全國性社會團體獎

    回顧長老八年任內領導協會所圓滿之事功,以及對我卅年相知相惜、教導提攜之恩,尤其長老遺囑以身示法的從容自在,都足為佛門典範,於公於私蓉芝都永懷感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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