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群而不黨」的政治思維——兼作前期「師生動態」內容之觀念澄清與敘述更正

釋昭慧

  前(186)期本電子報(第96期弘誓雙月刊第86頁)中,記97.11.9之「師生動態」(活動看板),提及筆者在共修會上之法談內容,論及許多獨派「去中國化」的失敗:「骨子裡的思考邏輯,依然是根深蒂固的儒家思想。」

  這並非指「前國台辦發言人張銘清被毆(或被推擠)」一事,動力來自「儒家思想」,因為儒家在反暴力方面的理念是很清楚的:「殺一不辜,行一不義,得天下不為也。」該段論述主要是認為,民進黨葉宜津委員「是敵人就不必太客氣」的說法,還是「以直報怨」論,並且認為:許多獨派主張「去中國化」,但骨子裡依然隱藏「愛有差等」的儒家價值觀,因此過份強調:「敵友之對待,理應有所差等」,而未正視是否有「化敵為友」的可能。

  但此中敘述過於簡略。「是敵人就不必對他太客氣」,要不客氣到什麼程度?是指不必大張旗鼓歡迎被視為「敵人」的張銘清,還是指可以毆打落單的張銘清?如果是前者,那應是合乎儒家「以直報怨」之思維邏輯。如果是後者,那就是「以怨報怨、以牙還牙」,是不合乎儒家思維邏輯的。

  再者,儒家重「禮」,即使只是在「小學」階段,即已教導「灑掃、應對、進退」之道。因此即使主張「以直報怨」,亦絕不容許粗惡失禮的待客之道,更何況是暴力相待。儒家重「仁」,與佛家的「自通之法」相同,重視「推己及人」,因此更不會贊同將「己所不欲」的暴力相加,拿來施加於人。

  事實上,筆者個人在年輕時代,原為「狂熱的儒家」,矢志「以復興中華文化為己任」,因此選擇「國文系」為第一志願。後雖景仰「無緣大慈」之大乘精神而「由儒入佛」,依然對儒家有特殊的文化感情,而且認為儒家在中國,與佛家互為「諍友」,兄弟登山而各自努力。例如:佛教傳到中國之後,有意識地選擇了「大乘」,「菩薩道」始終是漢傳佛教的主流思想,這與南傳佛教有意識地以「解脫道」為主流思想,大相逕庭,筆者認為:這應與儒家「兼善天下」之理想,有極其正面的關係。

  因緣際會,早年從事社會運動時,大都與獨派人士共同合作以對抗政權。因此筆者的朋友,大部分都是獨派人士。但筆者之所以至今仍將自己定位為獨派的「圈外人」與「諍友」,是因為過往獨派執政時代,其政治訴求往往不是「人權、民主、自由、人道」之類的普世價值,而是「愛有差等」論——區分「台灣人」與「中國人」,把後者當作「外人」乃至「敵人」,把前者就當作「自己人」。「自己人」宛如大家庭的親人,因此一味為其掩過飾非,而且做來還顯得理直氣壯。對「外人」乃至「敵人」,則放大特寫以檢視其毛病,然後自以為義,群起攻之。如果揭發或譴責「自己人」的不是,就會被認作是「打自己的孩子給外人看」。面對「敵人」(無論是中國人還是藍營),則「當然不必太客氣」。這不是張銘清被毆才出現的問題,而是台灣社會長年隱藏的嚴重問題。台灣社會倘若沒有跳脫這種依(自己所認定的)親疏而有差別待遇的意識形態,將很難真正邁進「就事論理」的公民社會。

  老實說,凡人沒有到達「無我」境地,對於親疏遠近,難免會有不同的感情,這是人之常情。而作為受到儒學思想薰陶的華人(當然也包括筆者在內),所言所行或多或少都還是具足儒家氣息。因此筆者在當日的法談中,強調那是「順乎人性之常」,並無意讓座中人士對儒家產生惡感,而只是認為,獨派如果承認此點,就不應該「去中國化」,而要老實承認,自己的身上也具足中國文化的影子。

  這不祇是獨派(綠營)如此,即使是統派(藍營或中國大陸)亦不遑多讓,對台灣口口聲聲「血濃於水」,訴諸民族情感,卻在人權、民主、自由與人道的具體措施方面,交不出說服吾人甘願接受立即統一的成績單。

  然而在隨宜法談之中,字裡行間的敘述不夠周延,而且容易讓人誤以為:原來這種「以暴易暴」與「護短」心態,就是儒家。這對以「溫良恭儉讓」自期的儒者善德,是很不公平的。經中央大學李瑞全教授來函,表示該項敘述內容,「於理有未明之處,讓聽者是非混淆,使為惡者被縱容,善良者受脅迫,有害蒼生,不可不辨!」並指出:「在中國傳統文化影響之下,民情亦不會把不是自家人的人看成敵人仇人,而總是以禮相待,和諧共處,有事時隨時伸出援手。」筆者回顧整段「師生動態」的記述文字,認為李教授之顧慮,確實有理,因此作進一步之觀念澄清與敘述更正如上,並向李教授敬謹致謝!
 

  九十八年元月三日于尊悔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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