從2000年總統大選檢討政教關係
釋昭慧
前言
2000年總統大選期間全國的狂熱,如今已漸漸冷卻,一切恢復正常。回顧當時,李遠哲先生拋出「向上提升還是向下沉淪」的選擇題,不理會「學術中立」論,而展現了憂國憂民的傳統中國知識分子的良知。另一方面,面對激烈的選情,宗教人士除了「中立論」者之外,無論是出於主動或是被動,也很難不對候選人做出「我選誰」的宣告;於是也招惹來「宗教中立」論的抨擊。筆者以為:
1. 當「中立」是「其中一種選擇可能」時,這種選擇是應被尊重的。
2. 當「中立」被當作是宗教人士「唯一的選擇」時,這會是一個隱藏危機的緊箍咒。何以如此?以下兩篇當日發表在中國時報與自立晚報的拙文之中,會有簡要的說明。
3. 「中立」並不一定超然,不「中立」也並不一定就不超然。佛法重視的是「中道」;「中道」並不等於「中立」,而是不著二邊;實際操作於日常生活中,就是在所有可見因緣之中,無私地作相對最好的選擇(而非不選擇)。再舉「選舉」之例而言:當一般情形是過度右傾而有所偏頗時,中道論者一定會以「左傾」(而非「中立」)的方式應對之。相反地,當一般情形是過度左傾而有所偏頗時,中道論者一定會以「右傾」(而非「中立」)的方式應對之。
以下將拙作二文轉載於本刊之中,教中同道或可深思「政教關係」此一不得不面對的重大議題。
宗教真能「超然」於政治嗎?
許多人問筆者:佛教法師在大選中表態,是否太過「六根不淨」?佛教是出世的,是否應在選戰中表示「超然」立場?其實「出世」只是超越世俗欲樂,而不是「逃塵避世」,再出世,也不宜逃避公民應盡義務;更何況大乘佛教還強調「出世而後入世」呢!
還有,「表態」未必就是「六根不淨」,「不表態」也未必就是「六根清淨」!「六根」的「清淨」與否,不從事相判斷,而要從動機論定。職是之故,如果「表態」是為了眾生公益,而且尊重每個人不同的政治理念,不強人以從己,六根何來不淨?如果「表態」是為了攀附權貴、搶出風頭、盤算私利,六根當然不淨。
至於「不表態」,有可能是「超然物外」,更多時候,也可能是軟弱、怕得罪人、怕被秋後算帳。前者堪稱清淨,後者又何淨之有?
個人極反對「政教合一」,因為鑑諸歷史,教權與政權集中在同一人或同一集團手中,這不但會導致宗教的腐敗,也會產生宗教利用政權以迫害異教的現象。惟覺法師大力擁連而聲稱主張「政教合一」,筆者認為:這只是法師對此一用語的定義不詳熟使然。
政教雖不宜合一,但從來政教關係就不可能沒有交集,而且由於政權擁有槍桿子,所以宗教與政權之間,不外乎是被保護、被管理、被監督、被操控、被迫害等幾種關係。侈言「宗教超然」論者,可說完全在「不食人間煙火」的象牙塔中,罔顧政教關係的歷史事實。
既然如此,佛教要如何回應來自政治的挑戰?這有兩種路線:第一、該宗教被政權十足保護,以至於政權賦與宗教「自治」的絕對條件。易言之,宗教事務由宗教人自為管理,官僚體系一概不予介入;相對的,宗教人也就完全放捨他在政治場域中的參政、選舉等等權利。泰、緬、錫蘭之佛教即是如此——僧侶自治,但絕對不與聞政治。僧侶以比世俗法律更高標準的戒律自我要求,違者逐出僧團,成為俗人,由世俗法律接管之。換句話說,這份「超然」是在宗教有高度自律功能,而政權提供「不介入宗教管理」的優惠條件下,才有可能實現的。
第二、政權將宗教納於官僚體系之中,立法加以管理。既然被管理,相對的,宗教人就應擁有與一切公民同等的權利,以爭取「合理的管理」乃至「合法的保護」。否則,只准被管理,卻不允准其對相關的法律政策置喙,其結果會使宗教人淪於只能被監督、被操控、被迫害的可悲下場。
第一種路線,此地絕對行不通,因為各宗教成員龍蛇雜處,自律功能令人質疑;而且政治現狀也已經是將宗教納入管理了,不可能再予棄管。於是,宗教在中華民國,只不過是隸屬於內政部民政司底下「宗教科」的業務範疇,在這個情況之下,宗教有什麼籌碼可以面對政治而侈言「超然」?相反的,為了避免被監督、被操控、被迫害,宗教人更應該盯緊各種攸關宗教的政見,看何者有利於宗教處境,然後決定要支持哪個候選人。這樣可以良性促進政權合理的宗教政策。
這還只是從消極面談宗教的自保。再者,從積極面而言,無論是哪一種正派宗教,都有其慈悲或博愛的道德勉勵。於是基督徒要在人間建立「上帝國」,佛教徒期望能在人間建立「淨土」或清明的「輪王政治」。宗教人基於對此教義的信受奉行,也責無旁貸地應該關心攸關國計民生的政見政策。
易言之,宗教如果弱小,那麼,它要取得對政治的影響力以自保;宗教如果強大,它也有影響良善的政治人物以善法施政,帶給眾生利益安樂的社會責任。
然則,既有選擇或此或彼的「立場」,云何「超然」?很簡單:師、徒、信眾,彼此尊重對方或此或彼的主觀意願與政治理念,甚至「表態」與「不表態」者之間都能互相尊重——總之,尊重因緣的個別差異,尊重多元選擇意向,而不強人以從己,這就是佛教徒(包括法師與居士)面對政治所應有的「超然」態度。
唯一底線是:熱衷從政或參選的出家人,以還俗後進行為宜,不宜以佛教僧侶的身分從政或參選,因為那會妨礙僧侶正業的修學、弘法,以及僧侶所應有的淡泊生活方式。
——八九、三、一 于弘誓學苑
——八十九年三月二日刊於《中國時報》
表不表態?——宗教人的政治長考
本次大選中,宗教人物的表態,也是輿論所關心的課題之一。筆者並不認同某些法師的「擁連」,但理由絕不是「宗教人不可以介入政治」,而是因為政治理念不同。令筆者反感的,不是宗教人「個人」政治立場的表態,而是「神明降旨」之類裝神弄鬼的預言,或是像某些法師代所有信徒宣告「通通擁連」的誇張做法。因為,筆者堅信:民主政治的可貴,是充分尊重每一人的主體性,並不因對方是配偶、兒子、部屬、學生或信徒,就可以抹煞其個人意志,而統整為單一意向。
政教不宜合一,以免單一宗教藉政權以擅專,因權力而腐敗,但政教關係則不可能沒有交集,其交集不出「被保護、被管理、被監督、被操控、被迫害」等幾種關係。為了拒絕被政治操控,宗教不應甘為「黨性強於教性」的政權鷹犬;為了預防被政治迫害,宗教人也不宜以噤聲為「超然」,以免沒有了選票的壓力,政治人物有恃無恐地訂定不公平、不合理的宗教政策。
政治對每一個世代的宗教人,都是極其嚴酷的考驗!晉朝道安法師在專制政體的亂世中,說出一句千年適用的名言:「不依國主,則法事不立。」但是在因緣條件丕變的民主社會裡,這句話就不再如此適用。依附政權而勇於交心表態的佛教,固然貽「攀附權貴」之譏,以「不表態」的方式維持自認為的「中立超然」之佛教,也依然被指責為「坐享民主志士所奮鬥產生的果實,只顧在別人耕種的樹蔭下納涼」。
為遠離是非而遠離政治,只能說是「怕事」,佛教的「超然」不能建立在「怕事」心態上,而是要能依佛法的「慈悲精神」,無私無我地判斷自己的政治選擇(表不表態都是一種選擇),然後無懼於是非臨身而能安然自處,並尊重他人不同的選擇。總之,自反而縮,寵辱不驚,不強人以從己,這才是心性上的真正「超然」。質疑不合理的政策或法律,這是十足的「政治」,但是身為宗教人,倘能任令惡法與政策戕害宗教或眾生,依然緘默而堅不表態,這不像是悲天憫人的宗教人所應有的表現!
民初八指頭陀寄禪法師,因抗議宗教政策之獨苛待佛道二教,竟貽某政治人物之「掌摑」羞辱;「廟產興學」之宗教政策,還是太虛大師請蔣介石先生「下條子」而使佛教逃過一劫。一貫道數十年不得合法化,最後也還是拿出鉅額選票的實力與執政者談判,才得以討回「合法公開」的遲來正義。這些無一不關涉「政治」!鑑諸華人社會的政教關係史,在政治勢力對宗教不可避免的干預之中,宗教人應求得有尊嚴的自處與回應之道,而不是「不表態以遠離是非」就可了事。
但是,如果只求消極自保,平時卻萬事不關心,也一樣會招來「自私自利」、「不知民間疾苦」的譏嫌——由此可知:「遠離是非」談何容易!回顧台灣近二十年之民主運動,基督長老教會之厥功至偉,其「建立上帝國」之理想,亦透過種種民主參與而見其功效,這是任誰也抹煞不了的事實。筆者近年來所推動的動物保護、反賭博合法化等諸事務,如果小有成效,也完全是拜筆者得以「介入政治運作」而遊說立委與官員之賜,否則憑什麼要求官僚與民代抗拒財團業者的巨大誘惑,而制訂較有利於苦難眾生的政策?
宗教人可以運用其政治智慧,自由決定「表態與不表態」,但一定要勇敢地衝決「容許政治力介入宗教,卻不准宗教人過問政治」的網羅,千萬不要笨到甘心受制於廣大偏見,而被套上「不應表態」的緊箍。要是寄禪法師生在今日而被「掌摑羞辱」,一定會大聲呼籲佛教徒「抗議宗教迫害」,一定會告訴佛教徒:宗教政策再不改變,就「換人(換黨)做看麥」!
——八九、三、十 于弘誓學苑
——刊於八十九年三月十七日《自立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