解構神聖語彙,還祂「本來面目」──《走一趟身體的朝聖之旅》序
釋昭慧
性別歧視,可說是所有歧視的根源;它可能不是最殘酷的一種壓迫(最起碼人類對動物的殘害,較諸性別壓迫尤有過之),但人類本來就自認為「高牠一等」,而且人畢竟沒有披毛戴角,與動物的處境天壤有別,物種歧視在人類社會不但被視作「理所當然」,還被「理直氣壯」地訴諸行動。
然而要讓男性自認為「高她一等」,就難免會有些忐忑之情。忐忑之情,意味著不安全感。處在安全地帶,容易讓人產生自信,身心平穩而寧靜、喜樂,從而激發出人性光輝。反之,不安全感則容易讓人產生懷疑、焦慮、窘迫、恐懼、妒忌與憎恨之情,並且容易產生對所處情境的宰控欲——好能確保自己處在「安全地帶」。這一切心理機轉,在在處處激揚的,都是人性雜質的幽暗意識。
女性恰是讓男性最最無法產生安全感的「動物」。兩性不得不有所互動,很難堅壁清野,老死不相往來;即便是最有厭女癖的男性,也得在女性腹中孕育,從女性產道誕生。然而在互動之間,無論是從生理、心理、德行、智力還是靈性方面而作檢視,吾人都很難作出兩性「孰優孰劣、孰高孰下」的判斷,這讓男性面對女性,很容易產生不穩定、不踏實的不安全感,於是激發「自恃凌他」的慢心、雄性暴力的宰控欲、「近親相嫉」的妒恨之情,以及面對性誘惑的困窘與疑懼。職是之故,對動物的廣慈博愛,未必能移情到女性身上。原因很簡單:動物不會讓男性產生不安全感,唯獨女性,是男性「生命中不可承受之重」!
這種強烈的「不安全感」,要在哪裡尋求平衡呢?此時,人們必須加倍努力地透過觀念而作洗腦,他們必須製造各種光怪陸離的說詞,來證明男性優越而女性卑劣,好讓世間一半人口自動繳械,臣服於「拉開兩性位階」的性別秩序。
問題是,既然在常識經驗中,業已甚難作出兩性「孰優孰劣、孰高孰下」的判斷,那些光怪陸離之詞,又豈容易產生說服力呢?這就不能不另闢蹊徑,製造些神秘而虛玄的「天啟」之論,「佛說」之言,讓人「無從置喙」。即便這些神聖語彙,禁不起經驗檢證與邏輯驗證,但是那只能證明我們這些凡夫俗子,無法體會神聖意旨與宇宙奧秘。看不懂,想不通,這是我們「低能」,可不是祂「胡說」!
而且宗教較諸俗世更為糟糕的是,修道男性面對性誘惑所產生的厭女癖,較諸俗世男性,經常是更為緊張也更為激烈的。男性欲重,面對性誘惑時,遠比女性來得更為脆弱;此從宗教性醜聞主角大都是男性,可見一斑。因此普世宗教的男性,在擁有宗教話語權的同時,很難不藉諸「天啟」、「佛說」之類「神聖語彙」,從各個面向瓦解他們對女性的遐思,好能抗拒那可怕的性誘惑。
這些對女性充滿疑懼、妒恨與敵意,過度壓抑而又忍不住歇斯底里的奔騰情緒,產生了集荒誕、乖謬、惡口、妄語於一身的「神聖語彙」,它未必能擊退男性的性慾,但要拿來擊斃女性的自尊,卻是顯得綽綽有餘!職是之故,宗教,成為當代社會提倡「性別正義」之時,必須嚴肅面對的最大「迷障」。
俗世既然得依賴宗教,來證明性別尊卑之實然,與性別歧視之應然,那麼解鈴還須繫鈴人,俗世倘要抖落性別歧視的包袱,就不能不正視宗教中「神聖語彙」的權威性,所產生的心理制約與文化慣性。否則性別正義的訴求,勢將「進兩步而退三步」地在原地打轉。
然而俗世介入宗教,還是有其隔靴騷癢的困難。神聖語彙既然不容置喙,宗教門牆當然聳入雲霄,門外漢根本無從登堂入室。因此,即便擁有公權力的國家機器,配備著憲法明文或是「性別三法」之類武器,尚且對宗教內部的性別歧視,三緘其口而明哲保身,更何況是區區少數婦運團體呢?
因此,「解鈴」的責任,顯然還是落回到各宗教的內部。每一宗教都必須產生一套「女性神學」或「女性佛學」的有力論述,好能在思想觀念上頭,先行解構男性沙文主義。
就個人從事佛門性別平權運動的實戰經驗,論述再怎麼強而有力,都還是得回到經典來面對「神聖語彙」,否則會被四兩撥千金地視作「一家之言」,壓根兒打不到宗教的痛處。因此第一階段必須先行解構「神聖語彙」的權威性,包括宗教聖典之中,所有指涉性別歧視的「聖言」與「戒規」,都要逐一解構其正確性與正當性,以此進而否決其神聖性。
一般而言,宗教內部,無論是教士、僧侶還是信徒,都很難接受「質疑經典」的行徑,他們的做法是,直接將你推出神聖高聳的門牆之外,用「鋸箭法」一鋸了事。然而只要你能不畏「眾口鑠金」的威力,冷靜而理性地歷歷指陳這些神聖語彙的前後矛盾或推理謬誤,或是違反現實經驗,或是違反良善風俗,那麼第一階段的使命,大抵已經完成。
更重大的困難發生在第二階段。進入這一階段,吾人必須面對那時刻操作的「性別秩序」。性別秩序一旦拉開,就等於灑下了性別壓迫的天羅地網,因為它業已將觀念化為行動,很容易在生活中反覆操作,並且可以讓男女兩性齊心協力,共構那固若金湯的男性沙文堡壘。
由於女性是最能「顧大局、識大體」的一種動物,因此這時,想要向性別秩序作出挑戰的女性,會有一種「拔劍四顧」的蒼茫之感。她必須以敏銳的觀照、清明的心智與堅強的鬥志,來進行一場又一場的肉搏戰。這時,人情世事的洞悉力與身心平衡的修為力,顯得格外重要。否則成天劍拔弩張,很難不讓人成為憤世嫉俗的「鬥雞」。
職是之故,性別正義之戰,絕不至於消滅宗教。即便正義之劍不得不指向宗教,但在肉搏戰中遍體鳞傷的女性,其救贖或解脫之道,依然端賴乎宗教!女性神學或女性佛學,只是要讓「見山非山,見水非水」的扭曲圖象,還它個「見山是山,見水是水」的本來面目!
而黃懷秋教授的大作——《走一趟身體的朝聖之旅》,恰恰是在剝脫神聖語彙之扭曲圖象,還宗教(特別是基督宗教)一個清新的本來面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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懷秋教授一向是筆者十分敬愛的女性,她的心思敏銳而文筆犀利,在點出問題癥結時,總是一針見血而一語中的。她的胸襟十分開闊,看待宗教的本質與功能時,兼具局內人的信虔與局外人的冷靜。可能是彼此生命的頻率相當吧,早年在輔大兼課時,偶而與她在淨心堂前共候校車。在車上,從家庭、教育、學術到宗教,我們總有談不完的話題。爾後筆者搬到桃園,進出輔大已不再搭乘校車,彼此難有會聚之時。但是「性別正義」的共同信念,讓彼此總是有一番毋須多言的心領神會。因此當懷秋教授將她的新書《走一趟身體的朝聖之旅》書稿傳來之時,筆者顧不得公務繁重,二話不說地承諾撰序,宛若在接受一場宗教改革的動員與呼召!
在閱讀過程中,時常忍不住暗自喝采。因為她是如此冷靜而又兼具溫情地,將普世宗教的性別歧視現象,作了精確的概述與犀利的批判,有時還帶著些許嘲弄與揶揄的口吻。筆者時常在閱讀之間發出驚歎:「啊!我恰巧也曾這麼說呢!」「啊!我恰巧也曾用這種口氣來挖苦過他們呢!」兩人宛若心有靈犀的孿生手足,不但許多觀點恰恰相同,連行文風格也都十分貼近!
最令筆者拍案稱奇的,是她那乍看「離經叛道」,而實則倍極真誠的讜論:
「聖經說,神按照自己的形象做了人。這句話,反過來說也可以。……一個以父權為中心的社會,又深信自己是神的肖像,則他們的神自然也和他們一樣﹕長鬚、白髮、高大、碩壯。」
在懷秋教授的筆下,性別議題的價值位階,逾越了任何一種本位——民族本位、國家本位、種族本位、階級本位、家庭本位、家族本位乃至宗教本位。她在質疑「神聖語彙」的同時,真正落實了「愛與公義」的基督徒信念!
筆者曾經斬釘截鐵地說:「倘若任何人可以向我證明——佛陀確有性別歧視,那麼我會選擇『不信佛教』。」這「女性佛學」的佛陀觀,與懷秋教授「女性神學」的天主論,豈不正有異曲同工之妙!因此當佛陀的女兒會遇基督的女兒,筆者不禁手舞足蹈,以相知相惜之情,與有榮焉之感,撰為如上序文!
民國一○二年元旦凌晨完稿
──刊於黃懷秋著,《走一趟身體的朝聖之旅》,台北:星火文化出版社,2013年3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