幼兒慘遭虐死事件受訪有感
臉書留言錄(之五十)
釋昭慧
101.12.28
◎出家
出家是一項充滿祝福的事,但應先將週遭事情處理妥當。自古以來,華人社會往往將出家看作見不得人之事,並以親權挾制個人自主意願,這是十分不當的觀念偏差,因此我一向強烈主張個人有其修道的自由意志;但是反之,將「出家」視為可以凌駕一切價值的修行,則依然令我忍不住強烈質疑!
事實真相是:出家以後,依然要與一群人相處共事,即便到了遠離人群的山林,依然要與鳥獸為伍,出家依然要學習面對眾緣並妥善回應,絕非想像中的「放下萬緣」。佛陀規定出家要有父母與配偶同意,也就意味著「出家」並非與「家」一刀兩斷。出家,只是將對「家」的親情擴大為廣慈博愛。
◎修行
修行,恰恰就是在修「不忍人之行」,修「無私無我之行」。這位新聞中的尼師忍將稚兒寄養而一意出家,這樣的心念,恰是想要「修行」卻不幸遠離了「修行」(遠離「不忍人之行」,遠離「無私無我之行」)。
許多修行人,一味地想要修行,而從不設想別人的處境,這依然是一種「欲貪」的渴求,只不過將「想要」的內容從A換成B,從「名利權勢」換成「修行」,如此而已。這種人在道場中的行為表現,往往十分不受歡迎。
◎道場
如今稚兒慘遭保母虐死,這位尼師將如何面對終身無涯的悔恨?想來真是令人浩歎!這則故事也足資某些僧人深深警惕,他(她)們動轍勸人出家,甚至展開一場家庭與道場「搶人」的拔河賽。但有沒有可能造成「我不殺伯仁,伯仁因我而死」的後果呢?
◎稱謂
記得昨天記者電話訪談之後,晚上有另一記者來電向我請教,應如何稱呼那位出家女子,我建議:若不知她是否比丘尼,可考慮稱其「尼師」(含沙彌尼),但千萬不要稱「尼姑」,因為那是對整個比丘尼族群的歧視用語。記者誠懇地說,他絕對不會使用「尼姑」二字,但沒料到主編依然下此刺眼的標題。看來蘋果日報的主編,還得好好上一課「反歧視教育」!
但是話說回來,對負面新聞主角,要稱她為「尼師」,主編可能也有點不甘願吧?那又何防直稱其為「出家女子」?是吧?還有,即便神父、牧師有負面新聞,主編也不致於不甘稱他們為神父、牧師。可見他們的幽暗意識裡,依然閃動著「性別歧視」的幢幢鬼火呢!
【回應】
我從不認為弘一大師對遠道來訪的日籍妻子避不見面,是一樁最正確的決定!我認為他對妻子可能太深情,在初出家時自認為不宜見面,這是他們之間的業緣,他要怎麼了斷,旁人很難完全體會!但那與稚兒的份量還是不等!妻子畢竟還有獨立生活的客觀條件,但無獨立生活能力的稚兒卻沒有這樣的條件,那必須硬著心腸才做得出來!
還有,對配偶之愛涉及情欲,必須與修出家行「二選一」,但對親情卻未必需要作出這樣的二分法!至今許多父母親老病苦時,俗家兒女為了職場與家庭之累,經常只能找人看護,反倒是出家女兒全程照護,盡到了最大的孝心。這些對親情的光明面向被刻意忽視,老是將出家與「割愛辭親」劃上等號,這是不對勁的!
【附錄】蘋果日報新聞:「惡保母 毛巾塞嘴毒打 虐死尼姑3歲女」
http://www.appledaily.com.tw/appledaily/article/headline/20121228/347355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