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精準」而不含糊的思維習慣
釋昭慧
臉書留言錄(之二六〇)
104.7.24
這幾天講述《瑜伽師地論》的「聲聞地」,講到毘波舍那(觀)的六事差別,其中第六事是「理」。
什麼是「理」?人與人產生衝突之時,往往「公說公有理,婆說婆有理」,本論析「理」極富特色。它將「如理思惟」的要領,分作數字與範疇的精準,以及稱量上精準。在此,姑就最近議論北捷隨機砍人事件的臉書留言,而作「理」上的分析。
一、數字與範疇求其精準:
這可說是如「理」思惟的基礎功法,倘若不夠紮實,那麼在敘述現象時,很有可能得少為足,或是掛一漏萬,或是以偏概全。
例如:審思隨機砍人事件:究竟是個人責任、家庭責任還是社會責任,還是其中兩項出了問題?還是三者都出了問題?哪些問題?這都須有數字與範疇的精準度。
例如:我為何在臉友提醒之後,立即主動將「暴力電玩」的要素暫先刪除?那是因為,在諸種誘發暴力的要素裡,「暴力電玩」並非唯一要素,並非所有暴力都與電玩有關,我雖只是舉例,但討論下去難免會失焦,其他與「殺」有關的暴力要素,會被輕輕放過,那就是在討論暴力要素時,於其各種要素的數字上不夠精準的呈現。因此我立即感謝、接受,並作修訂,將「電玩產業」改為「相關產業」,以求其範疇的精確度。
二、稱量上求其精準,依於如下「四種道理」:
(一)觀待道理:
觀待,指「待眾緣以成就」義。這又可大分為「生起觀待」與「施設觀待」兩類。「施設觀待」,是指精確無誤地運用辭彙,定義必須非常精準,範疇必須非常周延。「生起觀待」,即指對於現象,精準地探索其發生的因緣。
例如:隨機砍人事件發生,指向「這個社會出了問題」,這在責任歸屬的敘述上,就「施設觀待」而言,用詞的定義過於含糊而不夠明確,範疇過於空泛而不夠精準。就「生起觀待」而言,「社會問題」與當事人犯罪的因果關係不夠清晰。
(二)作用道理:
對於某一現象,或是某種運作,必須對它們的作用與影響有精準的認知與檢核。
以隨機砍人事件為例,它之所以讓社會矚目,民眾憤怒,就是因為這類濫殺無辜的凶手,使得每一個無辜的人,都有可能成為受害者;這類凶手很有可能在任何公眾場域剎時出現,讓人防不勝防。
八仙樂園,我們可以不去,但校園內的廁所,孩童不可能不去;捷運站與車廂內,民眾上下班、學生上下學不可能不去。這樣長此以往,人們最基礎的安全需求都出現了漏洞,人與人互不干犯的信任度出現了動搖。潛在罪犯的仿效作用更是不可輕忽。這就是為什麼事件發生之後,會有人直接把它上綱到「國安問題」的作用道理。
同理,警力的防患措施,也必須能起到預期的作用,否則以有限警力,投注過多於單一公共設施上,反倒有可能讓其他公共場域出現安全防護的漏洞。警方不會不知守株待兔是笨辦法,若警方依然要這麼做,它的著眼點,很有可能是在這段人心惶惶的過渡期間,讓民眾「心安」的作用道理。
(三)證成道理:
往上探索現象生成的因素,並且精準地作出言詞表達,往下看到該現象及其運轉所產生的作用,這都要依知識的判準,好能精確驗證它的效應。此中個人的親身體驗,名為「現量」,依邏輯而綿密推理,名為「比量」。「量」即是知識的判準。
「這個社會出了問題」,這樣的答案為何受到我的質疑?一來那沒有「現量」的基礎,二來它也沒有「比量」的過程。「現量」涉及個人體驗,暫置不論。而「比量」是思維運轉時,自我說服或說服他人的判準。因此,「這個社會出了問題」,所以才會出現隨機砍人的現象,推論過於粗糙,說了幾乎等於沒說,還容易將責任歸屬,極大化後模糊化。
(四)法爾道理:
宇宙或人性法則就是如此。例如:地大(固態)就有硬軟、粗細、重輕的質地,水大(液態)就有潤濕或黏稠的質地。沒這些質地,也就不會被歸納為固體或是液體,這就是法則。
分析一件事情的成分時,在主因與助緣的運轉下,會出現某種現象及其性質,這種因果法則,就名為法爾道理。
舉例而言,言語或行為的暴力,法爾與心念的不當操作有關,這是主因;其他家庭或社會的各種觸媒,只是助緣。我常說,意不可縱而天理昭彰--這是善惡有報的「法爾道理」。不祇佛陀作如是說,那些對眾生相與世間相觀照敏銳的人,即便不是佛弟子,如英國前首相柴契爾夫人,亦在閱歷人生百態之後,作此斷語:「思想會化成語言,語言會化成行動,行動會變成習慣,習慣會變成個性,而個性會決定命運!我們想甚麼,就會造就自己成為什麼樣的人。」
很簡單,自然法則就是如此。「如來是真語者,實語者,如語者,不誑語者,不異語者」,佛陀不會為了討好人而說(不諂),不會為了怕得罪人而不說,不會為了受到譏謗而噤聲或是改口亂說(不誑)。
我是學佛的行者,對此法爾道理,亦復如是不諂不誑--不理會任何譏謗,不迷惑於任何利誘,不屈服於任何威脅--遇境逢緣,一定依此道理自我省思,依此道理應機說法。這是「學佛」言行的自我期許,也是「如理思維」其定義與範疇,其數字判準與稱量判準的個人修行功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