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弘誓雙月刊 |

【關於宗教交談】

梵二大公會議「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節錄)

【編按】

  一般人對各宗教,都有一些負面的刻板印象,例如:佛教=「消極避世」,伊斯蘭教=「恐怖主義」,基督宗教=「排他性強」。因此各宗教的開明人士,都會針對各自的弱項,依於教典與教理,而作導正觀念的論述——佛教強化「積極入世」的菩薩思想;伊斯蘭教對「聖戰」理論,作出溫和的詮釋;而基督宗教則以「愛人如己」的精神,打破教會內外的藩籬,於新、舊教間致力於「教會合一」,於友教之間進行「宗教交談」。

  天主教在西元1959年的梵蒂崗第二次大公會議之後,對於宗教交談,有了明確的方向,並作了學理上的論述。依此宣言內容,作為「宗教交談」的行動方針。這是梵蒂崗教廷的官方立場,而洪山川總主教與弘誓師生之間兩次美好的會晤,洪總主教就是本諸聖經訓誨與教廷立場的。

  本刊讀者對佛教與其他宗教的應有互動,比較具足佛法觀點的理解,但對於天主教觀點,則甚感陌生,因此本刊特將《教友生活周刊》所摘錄的梵二大公會議「教會對非基督宗教態度宣言」,轉載於下。

  一、…...各民族原是一個團體,同出一源,因為天主曾使全人類居住在世界各地,他們也同有一個最後歸宿,就是天主,祂的照顧、慈善的實證,以及救援的計畫,普及於所有的人,直到被選的人集合到聖城,…..各民族都將在祂的光明中行走。

  二、自古迄今,各民族都意識到,某種玄奧的能力,存在於事物的運行及人生的事故中,有時竟可體認此一「至高神明」或「天父」,此種意識與體認,以最深的宗教情感貫徹到他們的生活中。……又如在佛教內,根據各宗派的不同方式,承認現世變化無常,呈現徹底缺陷,教人以虔敬信賴之道,去追求圓滿解脫境界,或以本身努力,或藉上界之助,可以達到澈悟大光明之境。….

  三、天主公教決不摒棄這些宗教裡的真的、聖的因素,並且懷著誠懇的敬意,考慮他們的做事與生活方式,以及他們的規戒與教理。這一切雖然在許多方面與天主公教所堅持、所教導的有所不同,但往往反應著普照全人類的真理之光。

  四、因此,教會勸告其子女們,應以明智與愛德,同其他宗教的信徒交談與合作,為基督徒的信仰與生活做見證,同時承認、維護、並倡導那些宗教徒所擁有的精神與道德,以及社會文化的價值。

  五、如果我們不願對依照天主肖像所造的人,以兄弟手足相待,那麼,我們便無法呼求萬民的天父。人類與其天父的關係,以及人類與其同胞的關係,密切相連,正如聖經所說:「誰不愛人,即不認識天主。」(若一:四8)

轉載自2008年8月3日第2769期《教友生活周刊》第十一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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