懇請你靜下心來,聽聽她的慈悲快語
毛毛(素食作家,綠色旅遊策劃人)
2017.1.23
「同性婚姻平權」這個議題在任何一個國家的公共空間討論,都會受到相當大的爭議,因在現階段的人類社會演進中,它還是屬於挑戰傳統家庭倫理、國家法治、習俗規範、乃至人類繁衍等一整套一整套的固有體系的頭大問題。在這些爭議的背後,我想,只能說明人類對自己仍然認識不夠,以及自我管理的無能。
前不久,臺灣聲勢浩大的對峙遊行再將臺灣推到世界的面前,國際社會都在觀察,臺灣是不是可能成為全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的地區。而這一波的爭議又再一次將我們的老朋友——釋昭慧法師推向了風口浪尖,成為華人社會敢於在台前「挺同」的宗教人士。
爭議的火光濺到了香港,接連兩天,她在的香港受到極高的關注。
我最敬佩法師的是,她對任何社會運動議題的參與,都是站在「佛法」的角度去詮釋,而絕對不是很多人誤以為的「愛出風頭」。她能將很多概念條紋縷析,能將很多似是而非的觀念糾偏,可以說辯才無礙。出家人,以普法為重,23日晚間,於香港北角英皇道368號「妙華佛學會」的〈《雜阿含經》「處相應教」的生活智慧〉的開示講法更是精彩絕倫,在場聽者,皆大歡喜。
掐指算算,認識法師都十年了,她的臉上有好多時間印刻的皺紋,而她的思想永遠那樣的犀利、深刻、力道,忠於佛法本位,啟示芸芸眾生,她不愧為印順導師的優異門生,在人間佛教的實踐裡,她一定會有一席之地,而對覺得她很匪夷的人來講,那真是太可惜了——懇請你靜下心來,聽聽她的慈悲快語!
2017.1.25增補
應各位朋友的需求,大家都在追問我,到底昭慧法師「是如何用佛法詮釋同性婚姻的?」,我將聽到與看到的資訊以最簡短的文字嘗試表述,供大家參考:
1、佛典裡並沒有對同性戀的任何看法,只有對出家人的戒律上有不可有任何性行為,包括與同性,但這僅僅是對出家人的要求。
2、佛法不講「罪」,只講「情欲」,不論是異性戀或同性戀,都是本能的情欲,既然是本能就無所謂對錯、善惡,神聖不神聖,更無所謂「罪」。
3、凡是在「欲」的感觀滿足上都會產生弔詭的「遞減效應」,再好吃的菜吃久了就沒感覺了,再美再帥的人看久了就沒感覺了,要解決「遞減效應」只有兩種出口:(1)加重刺激;(2)變換方式。於是要換菜吃,或越吃口味越重,但這只是吃飯,無傷大雅。問題來了,面對情欲怎麼辦?是增加性遊戲的力度,還是不斷換性伴侶,甚至「人獸交」,這就不是「傷大雅」的問題了,這就是佛法講的「苦」,即是總滿足不了而自己「欲」的「苦」,也必然會傷害他人及社會。
4、人類解決「性欲」「遞減效應」的唯一辦法就是「情」,用一生一世、相濡以沫的「情」去穩住那個極不穩定的「欲」。世人就將這種相互依屬的關係加以形式化、法制化,這就是「婚姻」。
5、佛的慈悲是想讓人離苦得樂。今天如果有兩位同性相愛又不傷害他人,他們願意用「婚姻」的形式框住彼此的「欲」,而堅定地認為這樣更為快樂,我們的社會又為什麼不祝福並成全他們呢?但這一切都必須建立在社會種種助緣的支援才可以成立,而同性婚姻平權就是一種途徑。
6、關於「家的價值」向來就不是無限上綱的,在歐洲或印度,早就已有所謂的homeless(無家者),並且他們創造了人類社會最璀璨的文明,這些人不見得以家為崗位,包括佛陀在內及許多的遊僧,所以你要一直以單一的價值在要求所有人進入到這個「家」,而且這個家的定義還是要由你來決定,那我真的覺得有點強迫症。
最後,順便我寫一則小花絮:
在會場上,昭慧法師說:至於有人說,當我看到「男男」或「女女」抱在一起感覺很噁心,我就對他們說,那是你個人感觀的不自在,那在我看來,當看到「一男一女」抱在一起我還覺得很噁心呢?那你怎麼講?當場眾人捧腹到不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