淺談佛教正義觀:隨筆八則
林建德(佛教慈濟大學宗教與人文研究所教授)
業報與慈悲下的正義
佛教關心解脫,彼世的理想往往掩蔽了此世的關懷,如此佛教常被認為忽略正義,而受到一定批評。誠然,不管初期佛教的業報說,或者大乘佛法的慈悲觀,似乎都是對人世間正義實現的漠視。
業報理論說明人今生之所以如此,皆關乎過去生的造作;面對不公義情事,不是「安之若命」,就是「心如止水」,畢竟善惡有報,錯誤的一方終會「自食惡果」,於是也懶於去改變或介入。
此外,大乘佛法慈視一切眾生,天下沒有不愛的人,其中亦包括惡人;一切惡人不過是一念無明的惡行造作,因此需要的是憐憫和同情。
然而,以上僅是單一側面的法義解讀,流於「一廂情願」之失。事實上不管是業報理論或慈悲思想,未必都輕忽了正義的概念,相對的卻是一種強化和提昇。意即,佛教的正義觀不同於世間之認知,而有其特定的脈絡,對此自是說來話長,以下只簡略言之。
一個人若希望來生不想受到不公義的對待,今生就要更積極揭發及介入不義;如此,正因為重視業報,所以更需要實踐正義。此外,因悲憫世間苦難,任何眾生遭到不義對待,菩薩更應勇猛無畏的濟弱扶傾,而不是冷眼靜看他人苦痛的發生。
正義是當今社會重要價值、重要觀念,如何從佛教觀點進一步省思,實值得留意;稍回顧過去所寫,才發現已寫小篇拙文如下,其中觀點的淺陋粗糙自待日後完整細密之深述。
正義四層次
「正義」(justice)是當今政治哲學很重要的概念,有學者指出佛教雖談「慈悲」(特別是大乘佛法),但卻不重視正義(可見Owen Flanagan《菩薩腦》一書),而也因為忽視正義,所以佛教國家之社會改革進程相對緩慢,例如性別平等議題等,都遠落後歐美先進國家。
佛陀是否少談正義,是個可探究的問題,但可確定的是,佛陀重視平等或公平,如他反對婆羅門「種姓」制度即是明證。若按照John Rawls「正義即公平」(justice as fairness)的概念,則佛陀顯然也重視正義,這背後和佛教理性、開明、獨立思考等精神密切相關。
只不過好的觀念,若沒有好的追隨者來實踐,再怎麼樣好的觀念也是枉然,致使理想和實際產生落差。此外,大乘佛法興起後,「慈悲」的觀念被強化和凸顯,使得情感的信仰高過理智思辯,公平和正義被放在一邊。
現代的人談正義、爭取正義,但我想正義至少可分四個層次:
第一層次是以「慈悲」為目的的正義,視正義僅為手段。意即,實現一個公義社會固然重要,但公義必然是社會發展的最高價值嗎?
就大乘佛法觀點,或許「世界大同」才是終極目的,如《禮運大同篇》所說:「天下為公」、「不獨親其親,不獨子其子」等境地,所以追求無私、大愛的社會,當更甚於公義社會,而正義是實現此理想世界的過程或方法而已。
因此,當Rawls認為正義是社會的第一美德(justice is the "first virtue" of social institutions),大乘佛法顯然不這麼認為;相對於正義,慈悲更為重要。
第二層次的正義是道德感重,嫉惡如仇,不容許不道德、不公義的事發生;然而這種人厭惡邪惡,不代表歡喜美善,內心也未必慈悲為懷,但就是正派耿直,富有正義感。
第三層次談正義是因看到利益擺在眼前,在各種利益衝突之中,怕自己是被剝奪的一群,於是起身為己利打抱不平,爭取應得的公平。
第四層次是顛倒正義、以惡為義,把對的說成錯的,錯的說成對的,而卻又認為自己很正義。這類人對真相不甚關心,僅抓住少分似真若假的資訊,隨著輿論所趨逕自擴大解釋,語出驚人討大眾注目,及至操弄是非。
現在所謂「名嘴」多屬於第四類之流,好一點、可以理解的是第三類,卻全然不見第一、二類真正的正義之士。這是上次「消慈」事件,我所觀察到的心得體會。
至於佛教對正義的觀點,如同其它宗教一樣,都有他方世界或來世的概念,猶如基督宗教所言「因信稱義」,佛教亦有獨特的正義觀,和學術界俗世關懷為主的討論,有很大區別。關於這些異同,值得未來進一步探索、論究。
堅守正義但毋須太過認真
對於這世界上的公義問題,大多數虔誠的宗教徒都不甚在意,因為「我的國不在這個世界」,不把公義放在有限的此生此世,而把希望寄放在來世。
如同其它信仰一樣,佛教徒亦常對公共事務暨社會公義冷感。然而,佛弟子不只必須關心正義問題,也必須堅守公平正義;雖不至於嫉惡如仇義憤填膺,但對於大是大非當有明斷,不輕易接受不公不義之情事。
講求公平分配或正義的保障,雖是世間利益、權益的懸念,屬於「世俗諦」層次,但具有現代文明人的公民意識,應該是必要的,只不過與一般公民不同,關心、參與的同時卻心無罣礙,不只停留在「世俗諦」,而尚有「勝義諦」的關懷。
誠然,正義原則屬「世俗諦」,不代表正義不重要,反而是非常重要,因為「若不依俗諦,不得第一義」;只是不停留在俗諦,而有更高一層的超越理想,一如基督宗教所說「因信稱義」──唯依信仰才有真正的公義可言。
如此堅持正義是世間善惡因果業報的肯認,但這還不足以言解脫,因為解脫是超越善惡的彼岸,超脫一切二元對立。如此,正義必須堅持,但毋須太過認真,而是堅持正義的同時,也懂得跳出來看,站在更高、更廣的觀點看待這一切。
大乘佛法常說:「以出世的心做入世的事」,面對正義課題亦復如此,正義的追求是行入世之事,但這背後當具備出世的心,這出世的心可以名為慈悲或大愛;亦即以正義為手段、方法,勇於面對不義,或而抗爭、或而懲治,但在此背後卻是無限慈悲、無限同情的。
如此,堅守正義但毋須太過認真,或者投入卻不執著,甚至陷入某種偏激,應該是佛法看待正義課題的一種心態或立場。
正義的貢獻與局限
有一句話「正義、正義,多少罪惡假汝之名而行之!」正義是重要、必要的,但卻未必是首要的。John Rawls以「正義是社會組織的第一美德」,似有反思、討論的空間。
如在一個家庭中,為避免兄弟姐妹為吃蛋糕而爭吵,父母親會一視同仁,平均分配給每個小孩等量的切片。但在某些情境底下,未必需要等量分配,例如這個家庭兄友弟恭、姐妹情深,大家互相疼惜、彼此善待,總是為對方著想,也都樂於自我犧牲來成全自家兄弟姐妹,此時在一個充滿愛的家庭中,大談公平分配似有多此一舉之感;家庭如此,放大到一個社會亦然。
此外,如果一個蛋糕非常之大,根本不用擔心吃不夠、不夠分的問題,這時談分配正義似也是多餘。或者,兄弟姐妹的胃口都很小,或者大家剛吃完正餐,已無剩餘的胃填裝食物,即便美食在前亦興趣缺缺,如此談公平分配似也無多大意義,反成為一種負擔。
如此,以正義為社群團體第一美德,似有重新檢視的空間;如在一個標榜無私與愛等價值的社群中,正義的需求或重要性相對降低。
這個社會不能沒有正義,但也不能只談正義。正義的堅持有助於解決人世間諸多紛擾,但仍有相當大的限度,畢竟人的欲望源源不絕,因此欲望的正視與超越,或許才是更關鍵、更根本的問題。
淺談佛教懲罰觀
人若是犯錯,通常必須接受懲罰,其中大錯大罰、小錯小罰,以符合「比例原則」。這樣的懲罰有兩種目的,一種往好處想是實現正義,壞處說是藉機報復,另一是教化導正,背後有幫助他、希望他好的慈悲目的。
如此,懲罰涉及兩種價值取向,亦即正義、慈悲;或者說,懲罰是手段,後面追求的是正義或(和)慈悲的目的。在一懲罰過程中,可說這兩者皆有,只是輕重多寡的不同。
以正義為目的的懲罰,如果過於激烈,則成為一種報復,甚至充滿仇恨,急欲置之死地;但以慈悲為目的懲罰,則懲罰只是不同形式的勸善導正,猶如爸媽管教自家小孩,希望他改過自新,不再重蹈覆轍。
大乘佛法之懲罰當是強調慈悲多於正義;菩薩雖護念一切眾生,但決不是溺愛或軟弱,面對不法、不義之舉,必要時菩薩亦應現起金剛怒目之相,嚴懲不貸。雖是霹靂手段,內心卻是柔和寬大的,不夾雜絲毫的瞋怒憎恨,反而是無限的憐憫不捨,也正因為憐憫不捨,才嚴正糾舉懲戒,使能引以為惕。
因此,從慈悲的角度來看,佛教不樂見死刑,縱然對大多數人而言,或可實現正義的期盼,但這正義底下卻可能燃燒著仇恨的火苗,傷人又不利己。相對的,天下只有無知的人而沒有邪惡的人,每個加害者本身同時都是受害者;唯有在原諒寬恕中,才能栽植下愛與希望的種子,更顯我們心靈之高尚,除了讓對方自形慚愧,也讓他們因感動感念而有所感化、轉化……。
防範惡與擴大善
「諸惡莫作,眾善奉行,自淨其意,是諸佛教」乃佛門名偈,可知佛教修行初步在於「避惡趨善」──防避惡行,趨向善行。然而,「止惡」與「揚善」看似為二,其實是一;意即當善性擴大時,惡性自然消失,一如太陽出來後黑夜不再,而可以「以善止惡」(當然終極而言當是不思一切善惡,超越善惡彼岸)。
「一善破千災」、「千年暗室,一燈即明」,因此相對於審慎戒防,不讓私欲惡念升起,一個菩薩行者當重於擴大善。這不是說菩薩不需要防非止惡,而是更應強調善行開展;菩薩一旦悲心殷切、慈愛充滿,時時想要幫助他人、給予他人,他自然而然遠離惡念惡行。
相對的,若一味的想要抑制惡、打壓惡,此抑制、打壓的本身即是負向思維,久而久之對身心亦不是件好事。而這或也是苦行僧或聲聞行者多半顯得拘謹、嚴肅,而菩薩則較為開闊、豁達的原因。
相似的,人亦應如此面對內心升起的負面情緒,即未必需要疏理心靈深處諸多坑坑洞洞的陰鬱面,那會是一個「剪不斷,理還亂」的複雜過程;相對的,任何灰暗的記憶及痛苦的陰影,只要面對陽光、迎向朝日,陰霾頓時一掃而空,復現朗然晴空,而讓我們以一種積極、樂觀和正向的態度來看待生活。
「防惡才足以言善」
先前所寫「防範惡與擴大善」,但這主要是就個人心性修養及行為要求而言,如回到人與人之間的互動關係,則客觀制度暨律法的施設乃是優先的,亦即「防惡才足以言善」。
佛教之所以視「諸惡莫作」優先於「眾善奉行」,或者「戒定慧」三學中「戒」為第一順位──「戒為無上菩提本」,無非都是強調「以戒防惡」之重要。
但這不代表先前所言之「以善止惡」是錯的,相對的「心平何勞持戒」,從心性上多涵養「正能量」,負面思維或惡念亦不復存,然這是在個人修養脈絡下來說,兩者屬不同層面的思考。
「防惡才足以言善」,意味著我們先不用談對別人好,而是先做到不傷害別人,否則一方面待人以善,另一方面卻又不斷給人痛苦、帶來傷害,這樣的善已然失去意義。
總之,對個人而言防制惡的最好方式是擴大善,在愛與善擴充的前提下,不強調對自己的公平正義;然而就別人來說當重視公共性暨客觀法制的訂立,視正義公平優先於慈悲大愛。如此一來,既可說防惡才足以言善,亦可說以擴大善來防範惡(即「以善止惡」),其中的辨證意涵當適切掌握。
佛教徒當正視公平正義
佛教徒面對不公不義的事,往往採取讓步或忍辱,認為「各人造業各人擔」,即便對方得了好處、佔了便宜,都將只是一時的,而會在未知的來生「果報還自受」。如此以因緣業報解讀一切得失固然是可以接受的,但佛教徒消極的負面印象也在於此。
事實上,不只是佛教徒,幾乎所有的宗教徒都有「彼世」的觀念,認為「我的國不在這個世界」,因此「此世」的成敗並不重要,卻關心死後世界或來生的福樂。
然而,太過忍讓亦是某種「助紂為虐」,縱容對方恣意妄為,卻苦了下一個、乃至下下一個受害者;因此為了保護好人,我們必須制止惡人,否則有利於他人的好事、正確的事不積極介入參與,亦是某種傷害眾生之事,或可言某種「惡業」造作。
以戒律的觀點來說,相對於「諸惡莫作」的「止持戒」,亦有所謂「眾善奉行」的「作持戒」,亦即該做的好事沒去作亦是一種犯戒行為。
如此,佛教徒面對不公不義的事,不管是個人或公眾的,都要盡力去表達、去爭取,乃至於嚴正抗議,只是不需要耿耿於懷太過在意。
意即佛教徒在態度、行動上必須奮戰不懈積極爭取,但心境上卻無欲無求心如止水。前者是「俗諦」世間事的面對,後者是「真諦」神聖界的安頓;如此不即不離、又即又離於聖俗二界(或真俗二諦),再把一切結果交付業力法則暨因果機制仲裁決斷,應該是較為合宜的處理方式。
——以上選自作者「心御風行──獨白下的哲思隨筆」部落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