動態 

      「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側記 

佛教弘誓學院99學年度招生啟事 

訊息託播:玄大宗教系99學年度招生訊息 

活動託播:法源講寺99上半年度禪修活動 

215

2010年1月5日

  師生動態

 

師生動態

98.12.18 內政部與台灣宗教學會假板橋龍山文化廣場七樓舉辦「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是日與會約300人,會議廳座無虛席。

98.12.14

•下午兩點,近期發心蒞院義診的莊麗雪中醫師,為學眾講授「養生經筋療法」,教學眾如何自我保健。今日是第一次上課,爾後將有十次系列課程。

98.12.18

•由內政部與台灣宗教學會共同舉辦的「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假板橋龍山文化廣場七樓舉行,各縣市民政局長及各宗教團體人士共約200多人參加盛會,連同本院所發動之志工,是日與會約300人。本次論壇舉辦之緣起,是因為民國97年,行政院通過由內政部民政司草擬的「宗教團體法」,提交立法院後,再經立法院黨團協商,於98年4月26日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一讀通過。為避免該法案若三讀通過,會因爭議過大而造成執行上之困難,因此內政部民政司特別委託台灣宗教學會主辦本次論壇,邀請長期關注宗教立法與研究宗教領域之法界、學界、教界等人士與會,集思廣益、溝通交流,以期能化解各方疑慮,並對該法做更適當之修訂。由於昭慧法師是台宗會理事長,因此本院師生責無旁貸地承擔起了籌劃本次論壇之責。活動詳情請見陳悅萱、何正誠撰:〈「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側記〉。

98.12.18∼19

•性廣法師赴花蓮慈善寺,為佛學班學員續講《大智度論》課程。

98.12.19

•上午,傳法法師赴台中教育大學,為關懷生命協會舉辦之「動物保護教育扎根計畫種子教師研習營」講授「動物權與動物福利」。

•玄奘大學舉辦碩、博士班甄試入學。

98.12.20

•昭慧法師到苗栗高中,為碩士學分班20餘學員作「原始佛教專題研討」之第三度講授。部分學員相約將於元月2日參訪本院。

98.12.21

•高教評鑑中心舉行玄奘大學待觀察系所追蹤評鑑,玄奘大學宗教學系兩年前被評鑑為待觀察系所,今年為追蹤評鑑對象之一。評鑑當日,由真理大學人文學院院長陳志榮教授擔任評鑑委員會的召集人,另外三位訪評委員:法鼓山中華佛學研究所退休所長李志夫教授、輔仁大學哲學系教授高凌霞修女、元智大學謝登旺教授。宗教學系師生團結合作,讓這一天的訪評作業流程順暢。

98.12.22

•昭慧法師參加玄奘大學管考會議。

98.12.23

•昭慧法師出席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招生委員會,會中通過碩博士班甄試入學榜單。

98.12.24

•中午,昭慧法師於玄大上完課後,隨即趕到七堵法嚴寺,參加「人民作主──千里苦行」運動。苦行行伍上午從基隆走到七堵,中午在法嚴寺用餐。簡單用膳完畢,昭慧法師應邀分享反賭博合法化十餘年來的社運經驗,談述並分析澎湖博弈公投之始末與反賭方之成功要素。下午2時,苦行隊伍從法嚴寺出發,行腳到汐止火車站,結束一天的苦行活動。

98.12.25

•台大地理環境資源學系碩士生吳明勇與長庚大學臨床心理學系碩士生李家維一同來到學院,向昭慧法師作碩士論文相關議題的訪談。

98.12.26 「人民作主──千里苦行」運動抵達終點站龍山寺廣場,昭慧法師為臺灣祈福。(網路照片。左起:施信民教授、林義雄先生、高俊明牧師、召集人陳麗貴導演、昭慧法師)

98.12.26

•今天是「人民作主──千里苦行」運動49天的圓滿日,行程從國父紀念館走到板橋龍山寺,中午在大安森林公園休息,傳法師父、心瑞師父、心皓師父全程參加。

中午,昭慧法師和性廣法師應高銓德及高李瑞瑛賢伉儷之邀,先到晶華酒店參加其公子高杉正與陳蕙雯的婚禮。婚宴中途,昭慧法師隨即趕到自由廣場與苦行隊伍會合,然後一起走到龍山寺廣場。

當日苦行全程禁食,上千人的隊伍浩浩蕩蕩,抵達目的地時,由昭慧法師和高俊明牧師分別為臺灣祈福,最後由召集人陳麗貴導演宣讀「人民作主──千里苦行」運動圓滿宣言。

98.12.27

•上午10點,台灣生命倫理學會在台北火車站二樓的瀚林茶館,舉行第三屆第七次理監事會議,會中討論明年年會、參加新加坡舉行的世界生命倫理大會和亞洲生命倫理學事宜。

•晚上,在法印樓二樓會客室召開學團會議。有鑑於學眾年歲漸增,部分學眾甚至已漸衰病,性廣法師直指目前的修道生活靜態時間過多,運動量不足。法師勉勵大家要照顧好自己的身心,強調這是每一個人的責任,若要讓學團法輪常轉,每個人都要鍛鍊自己的身與心,不 只透過輪職與堂口的工作、讀書等動腦思維,還要包括身體的運動。性廣法師建議:每天經行40分鐘,不但訓練走路的威儀,也有助於身心健康。於是會議結束後,學眾們就在安板鐘鼓與鐘聲偈中,寂靜地經行40分鐘。從翌日起,學團中加入了每日經行的例行功課。

98.12.28 在嵐園舉行「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工作檢討會。

98.12.28 郭榮宗、郭蔡美英賢伉儷蒞院拜會昭慧法師。

99.1.1 社運友人來院進行「心靈沉澱日」活動,於嵐園與昭慧法師座談。

99.1.1 社運友人向性廣法師學習禪法。

99.1.2 玄大宗教學系苗栗校區碩士學分班的學員蒞院參訪。

 

98.12.28

•上午,在嵐園舉行「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工作檢討會,學眾討論十分熱烈。中午,學院請元香素食館送來外燴的豐盛菜餚,以感謝學眾在論壇籌備與舉行期間的辛勞。

•傍晚,玄奘大學前系主任黃運喜教授到院,與昭慧法師商談宗教學系的招生事務。

•晚上9時半,前立委郭榮宗及新當選桃園縣議員的郭蔡美英賢伉儷蒞院拜會昭慧法師。

98.12.29

•上午,昭慧法師到玄奘大學參加管考會議。

98.12.30

•中午,環球科技大學公關事務設計系主任歐崇敬教授到玄奘大學,為宗教學系的老師們作專題演講——「高教系統──文史哲學門的瓶頸與出路」。

98.12.31

•中午,立委候選人郭榮宗賢伉儷帶著富源村村長夫人張團珠、文宣部攝影師李鴻澤來到學院,因最近競選受到甚多毀謗,希望昭慧法師能作佛法的勉勵。

99.1.1

•由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發起的「心靈沉澱日」活動,於是日舉行。十多位社運朋友蒞臨學院,共渡元旦假期,包括:全國婦女協會前理事長及主婦聯盟創會理事長陳曼麗、前教育部主任秘書、現任政大公共管理學系助理教授莊國榮、社區大學全國促進會秘書長高茹萍、政大法律系教授何賴傑、綠黨中央執行委員賴芬蘭、關懷生命協會專員周瑾珊、公民監督國會聯盟執行長何宗勳,及自行開車前來的台灣民主運動長期友人艾琳達(現任台北醫學大學醫學人文研究所助理教授)、艾琳達友人劉木森夫婦等人。

上午九點,大家抵達學院,昭慧法師先帶領參觀法印樓,然後在嵐園輕鬆地舉行茶敘,談其台灣的社運環境與學術生態,檢討澎湖博弈公投的深層問題。中午,學眾們盛情款待大家享用一頓豐美的餚饌。

連日寒冬陰雨,元旦佳節難得出現了暖陽。餐畢,一行人到韶因觀景台觀景、合照,並坐在台階上接受冬陽的曝晒,此時性廣法師正經行中,昭慧法師請她教大家經行要領,並帶領大家經行。20分鐘後,大家坐在觀景台上,每個人輪流經行,先由各人自由講評,再由性廣法師作一總評、一一調整經行姿勢。性廣法師講道:身體長期承受許多壓力,整椎還是需要的,但是倘若沒有先讓筋骨鬆軟,還是會被肌肉拉扯回到慣性的姿勢,經行是很好且十分溫和的鬆軟運動。

下午三點在法印樓三樓禪堂,性廣法師以念息法與慈心觀教大家禪坐,以及一些簡單的伸展運動。傍晚用過晚餐之後,社運朋友們歡喜地踏上歸途。

98.1.2

•玄大宗教學系苗栗校區碩士學分班的學員攜家帶眷共計19人到院參訪。學員主要職業為學校老師、禮儀公司負責人、美容師、生命禮儀師等。大家先在嵐園茶敘,並參觀校舍。中午用餐畢,晚到的學員由明一師父帶領參觀校舍。下午座談時,學員向昭慧法師詢及博弈公投始末。法師回顧十餘年反賭運動史,大家聽得興味盎然,並且對反賭理念深有同感。

 

  宗教立法

「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側記

                  陳悅萱•何正誠

98.12.18 內政部與台灣宗教學會假板橋龍山文化廣場七樓舉辦「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開幕典禮後,貴賓合照。(左起:蕭家振秘書長、張家麟教授、 台北市民政局黃呂局長、淨心長老、洪山川總主教、黃麗馨司長、昭慧法師、曾紀鴻牧師)

 

一、論壇緣起

  由內政部民政司草擬的「宗教團體法」,於民國97年經行政院通過,提交立法院後,再經立法院黨團協商,於98年4 月26日經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審查一讀通過,由於該法所涉及之對象多元、相關之權利與事務規範亦極其複雜繁多,為避免該法若三讀通過,因爭議過大而造成執行上之困難,因此內政部民政司特別委託台灣宗教學會主辦本次「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論壇,邀請長期關注宗教立法與研究宗教領域之法界、學界、教界等人士與會,集思廣益,相互溝通,以期能化解各方疑慮,並對該法做更適當之修訂。

  本論壇於12月18日假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七樓舉行,是日雖寒流來襲,但仍不減各方人士參與之熱誠,可容納兩百多人的會場座無虛席。佛教弘誓學院動員約九十位志工,作全程之服務,內政部官員十分讚歎,看得出每一個環節的用心與體貼。對大會看板與會員手冊的設計人明一法師義務投入的精美設計,更是讚不絕口。她們相當驚訝地表示:用這麼少的經費(十八萬元左右),辦出這麼大的效果,乍看會讓人以為本次論壇花了上百萬元。

  而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會場原收費28,000元,賴正信執行長表示:為表達對主事者之敬重,因此打折為22,800元,並免費提供兩個十分完善的貴賓室,供大會使用。這項布施功德,讓本次論壇省下了不少經費。

98.12.18 淨心長老開幕致詞。

98.12.18 洪山川總主教開幕致詞。

98.12.18 黃麗馨司長開幕致詞。(左起:昭慧法師、黃麗馨司長、洪山川總主教、淨心長老)

98.12.18 開幕典禮結束後,茶點時間。

98.12.18 午餐時間,貴賓們在貴賓室用餐。(左起:曾華松大法官、黃麗馨司長、李建忠法官、林本炫教授、曾紀鴻牧師、昭慧法師、張家麟教授、明光法師)

98.12.18 曾華松大法官主持第一場論壇。(左起:曾華松大法官、郭承天教授擔任引言人)

98.12.18 第一場論壇另外三位引言人。(左起:張家麟教授、林端教授、李建忠法官)

二、開幕致詞

  開幕式首先由學會理事長昭慧法師致詞,法師表示由於財政、警政甚至司法機關,對宗教團體不夠了解,以致種種行政措施讓宗教團體面臨一些困境,佛教界是納骨塔的問題,由於寶塔業者的運作,讓寺院所設的納骨塔全被打成違建。民政司及宗教科基於長期與宗教界接觸,理解各宗教團體的反應,所以本諸善意提出這個法。而今天這個論壇並沒有預設任何立場,只是希望能藉此集思廣益、增加了解。我們每個人的言行都要向歷史、向因果負責,大會中有人全程錄影,也可讓後人檢驗我們的觀念、操守與德行。

  隨後由中國佛教會名譽理事長淨心長老致詞,長老首先肯定本次論壇的意義。指出「信仰宗教」是屬於內心的活動,被憲法所保障,但是宗教行為在考量到大眾利益時,是可以做某些限制。並援引司法院解釋字第490號文,以及日本的例子,作為宗教應否立法的參考。尤其提醒對本法持反對意見者,不應動轍以「宗教信仰是神聖不可侵犯的」之類說詞,來規避宗教團體應具足的規範。要深入研究條文,看出問題之所在,以超然的立場來向政府反應。並讚許黃司長在內政部宗教諮詢委員會處理各類宗教問題時,非常有耐心,非常的慈悲。

  接著邀請天主教台灣地區主教團主席洪山川總主教致詞,總主教不改其活潑的演說風格,先以剛考到駕照開著老爺車的小故事,勉勵大家在表示意見時,不要忘記自由的限度,以及不離世間的限制下,亦應負起社會和諧的責任。其次則以教廷文獻,說明天主教是接受立法的立場,該文獻內容包括:信仰自由的權利,是奠基在人格尊嚴的本身,且此權利應該在社會法律的制度中予以確認,並且成為明確的法律條文,但先決條件是不妨礙公共秩序。不止宗教自由,包括享受任何的自由的同時,都應遵守個人及社會責任的道德原則。最後談到了在台灣社會的宗教不自由經驗:天主教辦的學校被禁止談宗教、禁止教授宗教、禁止宗教活動,政府以為宗教不可以進入校園,才是真正的公平。並建議政府應遴選具有宗教素養之官員,來承辦宗教相關事務。

  最後由內政部民政司黃麗馨司長致詞,黃司長簡單以目前台灣社會宗教團體相關的法制現況、現行法制下所面臨的困境,說明「宗教團體法」立法的必要。行政院要求各機關,要以人權的最高標準來檢視所主管相關的法令,更何況正在研擬的法案。並且保證在取得宗教界各方共識下,才來推動「宗教團體法」立法的立場。

  開幕結束後,與會來賓們移駕至六樓,早已由志工們佈置妥當的交誼廳,享用主辦單位準備的豐盛點心及飲料,在寒冷的氣溫中補充能量,並交換意見,隨即於10:20回到會場,進行第一場討論。

三、首場論壇:國家管制、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

  第一場討論的主題為「國家管制、宗教自由與宗教立法」,由前司法院大法官曾華松大法官主持,邀請李建忠法官、林端教授、郭承天教授以及張家麟教授,分別從法律、社會、政治、宗教文化的專業層面,以學理的觀點,探討宗教立法原則性的問題,四位引言人均為各領域的專業菁英,且長期關注台灣的宗教狀況,其論點及所援引之國外實例,對政府主管單位及參與之會眾,有極重要的參考價值,茲略述於下:

  曾華松大法官首先說明,雖然大法官會議對於宗教活動做出四此相關的解釋,但是現在社會太複雜了,還是需要一部進步的法律來解決各項問題,這樣比事後由大法官會議做解釋要好。尤其目前已有一讀通過的草案,寄望反對者能以理性的批判態度,針對條文提出具體的改進意見。

  第一位引言人李建忠法官,首先提示基本各國憲法保障人權的背景,是幾個世紀以來,經過許多人花了很多心血、慘痛代價所爭取來的。接著介紹美、日、德等國家為了保障信仰自由,所謂的政教分離是針對國家來訂出哪些事不能作,而非私人哪些事不能作,同時從公共福祉的角度來判斷哪些宗教行為需要受到限制。建議將宗教立法的重心放在宗教團體的法律地位,讓法律針對已經比較穩定性的團體來做規範,同時也能給予不適用該法的非法人團體發展空間,以符合憲法保障人權,乃是為了保障少數信仰者的人權的基本精神。宗教團體既不是以錢為主的財團,也與一般的人民團體不同,所以呼籲大家要重視如何定義宗教團體準用的法律條文,而且最應周詳處理的是,一旦法通過了,該如何來擬施行細則,這方面可以多參考日本的「宗教法人法」。

  第二位引言人林端教授提到,法人化是西方現代性的一個重要特徵,但是我們要思考西方現代性是否合乎台灣的現代性,或者華人社會的現代性?公同共有的概念是不是適用我們是有疑問的。千萬要避免因為一致性的宗教法規,對不易或不願取得法人資格的宗教團體造成發展不利,而傷害了台灣非常寶貴的宗教奇蹟。我們各種宗教得以百花齊放展現,以及宗教替代役都是高度的宗教人權。身為一個社會學家,提醒大家從立法層次回到社會層次,去思考立法是不是必要,配套措施是不是週全,宗教立法會不會為違背憲法所保障的各宗教一律平等的精神。

  第三位引言人郭承天教授表示,過去討論西方國家有關政權與宗教關係的理論與傳統都認同Separation of State and Church,但中文卻譯為「政教分離」,翻譯上一字之差,誤了華人社會百年的政教關係,應該譯為「政教分立」,是區分領域、相互制衡,而非如前者的互不干預、互不往來。初步檢視目前這部法沒有違反政教分立的原則,剩下來討論是否要做細部的修改不是民主憲政的問題,是政治的問題。西方政治哲學的傳統是主張「政教分立」,是不歧視、不過份涉入及世俗目的。在實踐上以議題差異做準則,政府盡量減少干預,黃司長之前的研究講得非常好 —「由內而外來增加制衡」,神論最少、儀式組織可以多一點,對倫理行為,則再增多一點涉入。而運作上採取比例原則,在補助時根據信眾人數的多寡作一些比例的調整,但限制面之措施要盡量做到平等。

  第四位引言人張家麟教授表示,台灣呈現非常多元宗教現象,實務上因為法令多如牛毛,反而無法貫徹宗教平等與信仰自由的憲政理想,主張以低度管理宗教是俗面的法律,取代行政命令,減少宗教事務多在行政裁決權決定下,形成的標準不一的實質不平等現象,並呼籲參予大眾一併重視有關「施行細則」的制定,從行政轉移到立法,讓台灣成為非常快樂的宗教的寶地。

在引言人發言完畢後,即開放給與會人員自由發言,由於本法涉及多數宗教團體未來之發展,因此發言極為踴躍,有的說明自身權益受損的實例,希望主辦單位與以重視;有的表達對未來一旦立法通過,自身權益會受到損害的憂慮;有的則以宗教神聖性的立場,堅決反對政府立法;亦有贊成立法,但希望政府能針對法條,做更周延審密的考量。

  由於發言欲罷不能,主辦單位特延長二十分鐘,同時由於某佛教法師慷慨激昂地發言,認為天主教與基督教不受限於宗教法令,享有特權,政府只是單面迫害佛教。這使得論壇主辦人之ㄧ的昭慧法師,不得不以彰化基督教醫院的人事案例,向佛教人士釐清,政府並未獨厚基督、天主教,其宗教活動,也同樣在不適當的法令下,如民法、財團法人法或私立學校法,受到極大的阻礙。法師並請教林端教授:即使現在不為宗教重新立法,但現行各種管理宗教的法令依然是在運作,而且業已造成宗教的傷害。因此如何可能在現有高度規範宗教的法令下,免除殯葬相關法規與其他法令對佛教乃至其他宗教所造成的困擾與傷害?

  隨後曾紀鴻牧師也回應,除感謝昭慧法師的說明外,更表達基督教及天主教,深切期盼本法通過,以解決其長年受不當法令限制困境的立場。而各引言人亦於隨後之回應時,分別重申並補充各自之主張,最後才在延遲的狀況下,結束場面極為熱烈的第一場討論。

98.12.18 陳新民大法官主持第二場論壇。(左起:黃麗馨司長、陳惠馨教授、陳新民大法官、林本炫教授、曾紀鴻牧師)

四、第二場論壇:宗教團體法制之探討
  
下午1:20準時開始第二場的討論,主題為「宗教團體法制之探討」,本場由陳新民大法官主持,引言人依發言順序為陳惠馨教授、林本炫教授、黃麗馨司長、以及曾紀鴻牧師。陳大法官以過去在台北大學任教時所做的研究,提醒歐美國家過去多有宗教被迫害的歷史經驗,所以他們的法律特別重視宗教自由與宗教平等。但是中國的傳統是容忍的、中庸的,所以沒有像歐美宗教界出現極端現象、我們要深思是不是要延續這樣的背景,用折衷的方法,給宗教一個可行的、外部的界限就好。

  陳惠馨教授首先從歷史發展的層面,說明本草案的立法背景,以及該草案的法理分析,並建議將來草案要修改時,可以從多參酌大法官573號解釋文著手。討論這部草案時,有三個值得大家注意的地方,第一是法律保留原則,二、宗教平等權的問題,三、團體與個人之間的自由。在考量台灣宗教的多樣性與多元化,這部法要如何定義各類宗教組織,使其能被適當的規範,同時也建議應刪除之規範,如宗教研修、宗教活動及納骨塔的部份。最後肯定主關機關立法的方向,但希望法條能更周延,並落實憲法精神。

  林本炫教授點出宗教立法爭論了二十年進展有限,原因之ㄧ是大家都沒有仔細去研究這些法的內容,即使監督寺廟條例只有十三條的,這部草案也只有三十七條。只要一聽到宗教立法,就認為政府是藉此來限制我,憑著想像來表達意見,以致討論的層次一直停滯不前,甚至各教沒辦法好好的對話與相互了解。更令人憂心是因為給的優惠還不夠多,或所給的優惠不是自己所需要的優惠,就反對這部法。林教授基於恨鐵不成鋼的心情,以反諷的方式提醒宗教界,這部法如果沒辦法通過的,社會大眾、環保團體、社福團體會額手稱慶,沒有任何人遺憾,只是繼續讓各教的苦水與利益,化成了情緒的糾葛。

  曾紀鴻牧師,則從基督宗教的立場,說明由於沒有宗教立法,被迫以不適的財團法人法、人民團體法,來規範其宗教活動的狀況下,所遭致的困境與侵害,為了符合現有法律的要求,不得不以造假的方式來應付。當組織被少數人士覬覦、侵吞教產時,教會連提起訴訟的法人資格都沒有。呼籲持反對立場的團體,能相互體諒,早日達成共識,完成立法。

  黃麗馨司長則以主管機關的立場,說明本草案實務層面的考量,首先以各國立法趨勢,以及本草案的低度規範法律性質,向大眾解釋本草案並未侵犯宗教自由。其次以我國目前宗教現況、實際發生案例,從宗教組織、財產管理、土地使用、收支報告、稅負、宗教研修等實務面,來說明本草案,各項規定為解決實務需求之用意,最後特別就宗教建築與納骨塔的規定,說明該項條款之立法用意、立法技巧,並期盼各宗教團體,深入了解包括殯葬業界之各方立場,以及早取得立法通過之共識。黃司長於發言中,以所見宗教界種種不合理情事,因法令不完備,而無力解決問題的無奈心境,闡明該立法確係以幫助宗教團體解決問題為出發點,其所展現之慈悲、無私以及背後不為人知的辛苦,咸令與會大眾動容。

  從民國90年「宗教團體法」草擬開始,歷經各界質疑、不斷協商修正,到一讀通過的漫長立法過程,林本炫教授與曾紀鴻牧師均親身參與,因此對本草案所涉及的複雜層面,有深刻的認識,故以其親身經驗,提醒大眾本草案有關之利益團體,除宗教團體外,尚有其他非宗教團體,並從維護宗教團體之權益之角度,說明本草案之規定,也說明法條制定過程中,為顧慮各不同性質宗教團體,所做的妥協與修正。

  四位引言人的精采發言後,依然引起極熱烈的發言,但持反對意見之人士,仍未消除疑慮,發言人亦再度解釋說明後,在時間有限的情況下,於3:00結束本場討論。大眾在享受主辦單位的點心招待之際,稍事休息,隨於3:20開始第三場討論。

98.12.18 黃麗馨司長主持第三場論壇。(左起:黃淑冠科長、張永明教授、李惠宗教授、黃麗馨司長、林江亮教授、昭慧法師)

五、第三場論壇:社會公平觀點評析法規

  第三場討論之主題為「從社會公平觀點評析宗教團體法」,由黃麗馨司長擔任主持人,引言人依序分別為:李惠宗教授、林江亮教授、張永明教授、民政司宗教科黃淑冠科長,以及釋昭慧法師。這部法研擬過程中,被許多NGO團體批評,這部法給予宗教團體的優惠相較其他非營利事業團體多。黃司長解釋對於有些事務與宗教本旨有高度關聯時,在現行法法律給予最大的寬容,這是基於尊重社會文化的傳統。

  李惠宗教授以憲法保障信仰自由及宗教平等的方向來分析國家介入、管理宗教外部化事務,認為國家應從包容的原則出發,以納骨塔這件事來看來看,宗教團體若是本著解決其核心事務之一,即解決「人怎麼去」的議題,且無對價性,是可以給予差別對待。他建議盡量以不介入為原則,並提國家權力透過立法介入的三項原則:「管得著」、「管得了」、「管得好」,因此主張國家可以介入的宗教事務應限於宗教服務業,但是由於宗教神聖面與宗教服務業區分不易,立法未必能解決目前問題,甚或有「打擊過廣」之嫌,當牽涉層面太廣,會導致沒辦法去管。

  林江亮教授根據行政院版討論給予宗教團體租稅優惠,23調牽涉到營利事業所得稅及個人綜合所得稅、24條土地增稅稅緩課、25條遺產與贈與稅、27條提到房屋稅及地價稅減免的部份。這些條文所給予的優惠與目前已有的法規是一樣的,以避免社會產生政府獨厚宗教團體之誤會。

  第二個討論的區塊是第四條在定義宗教團體認定時,會讓非營利組織團體有所疑慮疑慮公平性的問題。當社會的捐款約百分之七十八流向宗教團體,現在多數寺廟、宮廟、教會非法人登記的組織納入了適用範圍,這可能對非宗教也未取得法人資格的社福團體造成不公平。為了避免爭議,建議刪除。

  拿掉這麼多的條文,先通過一個低度規範的法律,讓宗教團體有一個法可以依循,盡量減少非營利組織團體與宗教團體間的衝突。

  內政部應針對宗教界訂定會計制度,而非準用商業會計法規。

  本諸內政部可以管轄業務的才訂定條文,剩下就讓它回歸原來的主管機關,這樣才有落實的可能。憲法祇有保障宗教信仰的自由,不宜擴充到世俗領域的宗教團體行為的自由。

  張永明教授為財稅會計方面的專家學者,以其他法人團體之角度,比較我國法令對於宗教團體的優惠部分。這部草案解決了宗教與宗教間平等的問題,但是產生了宗教團體與非宗教團體間是否平等的探討。並期盼宗教團體,思考在享有租稅優惠下,應承擔之相對義務,例如資訊要公開,才不會成為宗教福利法。

  昭慧法師以教界的經驗,提及過去法令落伍不全,許多寺院因此遭受非信徒迫害侮辱的欺凌,在鄉下的邊陲地方,這些師父們被虐待、侮辱抹黑。而且出家人本是山林的孩子,但如今在山林建寺,動轍被指為破壞山坡地與生態保育;下到平地寂靜處建寺,地目是農地,依然是違建。到了都會購買公寓大廈當作道場,又被指稱不是宗教用地,且不具足寺廟外觀。出家人動轍得咎,簡直被逼到走投無路。都會道場因為無法過戶為寺院,當住持遺世以後,俗家眷屬往往介入侵奪,把出家徒弟趕出去,從此成為他們的私產。

  當今台灣的社會對宗教界是不友善的,法律也絕非部分學者所稱的「低度規範」,而是高度規範的,已經相當程度侵害了宗教人的尊嚴,如果不是被那麼多的法律干擾,師父們不會有那麼多的情緒。

  談到這裡,不禁為師父們的苦難遭遇而不捨不忍,哽咽落淚,也令與會大眾更能以同理心了解,許多佛教界人士堅持反對宗教團體法的背景因素,但昭慧法師仍懇請大家,減少情緒化的對立,盡量能從理性的角度,深入思考法條,提出能夠解決問題的建議。並建議反對乃至抗爭的法師,要抗爭的對象應是寶塔業者與利益團體,不要抗爭錯了對象,將善意保護佛教納骨塔的官員,以及極力為佛教爭取權益的中華佛寺協會林蓉芝秘書長,當作抗議標靶與出氣對象。

  黃司長在回應問題時指出,監督寺廟條例之所以沒有全部廢除,就是要讓一萬多座的寺廟至少取得一個準法人的地位。而宗教自由是一個空泛的法律概念,要如何落實,就更有賴我們專業立法去努力了。

  黃淑冠科長則以承辦科長的實務經驗,說明該草案之制定過程中,如何說服非宗教團體之疑慮,包括社福團體對於稅賦公平與財務監督的質疑、環保團體對於山地開開就地合法化的質疑,以及殯葬業者對於寺廟附設納骨塔不適用殯葬管理條例的反彈,從現實面說明該法案符合社會各方需求的困難度,以及主管單位為維護宗教團體權益曾做的努力,並期盼藉此次的溝通機會,有效化解歧見,早日完成立法。

  開放自由討論時,多有人士希望主管單位,能多考量教界處境,制定更為周全之法令,而主管機關也表達願意充分溝通,絕不貿然實施的立場。

六、大會圓滿閉幕

  三場論壇圓滿結束後,隨即舉行簡單的閉幕典禮,由主辦單位內政部民政司黃麗馨司長、台灣宗教學會理事長釋昭慧法師致詞。黃司長首先以主管機關立場,感謝各方之參與,以及所表達的各項意見,並承諾一定會傾聽各方聲音、尋求各方共識,務使該草案能圓滿符合法理與實務之需求。昭慧法師除感謝大眾參與外,亦籲請佛教界體察時代環境之變遷、社會的趨勢潮流,呼籲宗教界要正視現實處境的嚴峻,縱使大家捐棄成見,團結一致都未必足以扳倒寶塔業者透過各種運作,來逼迫宗教。更何況是不團結呢?

  重新從立法的角度來思考如何解決問題,否則也只是將更複雜困難的問題留給下一代。最後並代表主辦單位,感謝籌劃服務的所有志工朋友們,為本次論壇所付出的辛勞,論壇於5:30圓滿順利閉幕。

 

•銘謝

1.內政部民政司黃麗馨司長、宗教科黃淑冠科長未領引言費,謹此致謝!

2.龍山寺板橋文化廣場除會場之場地費給予八折優惠,並免費提供兩間貴賓室。

3.龍岡印刷公司趙鈞震居士率領全體工作人員,日以繼夜全力趕工,在最短時間內完成所有論壇之印刷品(包括大會手冊與海報等文宣),讓主辦單位得以如期於論壇會中贈送與會來賓!

4.張麗花居士提供鮮花佈置會場。

5.除上項贊助者外,財團法人弘誓文教基金會贊助論壇概算超支經費。佛教弘誓學院僧眾率領八十餘位義工,參與會場之插花、佈置事宜,以及論壇當日之招待、服務、環保等工作,林惠美居士等為論壇全程攝影,令大會眾緣和合,得以順利召開,圓滿成功!

  

  招生啟事

佛教弘誓學院99學年度招生啟事

導  師:印順導師  指導法師:昭慧法師  院  長:性廣法師

一、教育理念:研習印順導師思想,提倡智慧、慈悲、勇健之菩薩精神,推展解行並重且契理契機之人間佛教」。

二、辦學宗旨:戒、定、慧三學兼備,漢、藏、南傳教理並重,不專崇文獻學式之研究,不專務原典語文能力之訓練,不為一宗一脈之徒裔;以養成心胸開闊,深思篤行,關懷人間之行者為教育目標。

三、學制特色:1.基本課程涵蓋印中佛學、大乘三系思想及重要經論典籍,並以研究印順法師學說、闡揚「人間佛教」思想為重點。

       2.每月集中上課,以兼顧道場職務與學業進修;修課期間,可通勤往返。

       3.專修部——三年畢業;每月集中上課四天。

        研究部——採學分制;每月集中上課一至四天。

       4.本院已與玄奘大學宗教學系合作,學眾若入玄奘大學宗教學系、所或學分班就讀,已修相同科目得於入學後申請抵免學分。

       5.學雜費全免。

四、報考資格:(一)僧眾或有心修道之信眾。

       (二)專修部不限學歷。

       (三)研究部報考資格為:

          1.曾於佛學院修滿六十學分以上之佛學專業科目。

          2.大專以上學歷(錄取後須補修四門專修部課程)。

五、本期課程:

(一)研究部:(至少選修一門)

  1.研究方法與論文寫作:昭慧法師(玄奘大學宗教學系主任、本院指導法師)

  2.禪學專題研討:性廣法師(中央大學哲學博士候選人、玄奘大學兼任講師、本院院長)

  3.中國佛教思想史:慧璉法師(日本早稻田大學東方哲學碩士、台中假日佛學院副院長)

  4.教會寺院行政管理:林蓉芝(中華佛寺協會秘書長):教會行政。性廣法師:寺院行政。

  5.藏傳論典:慧澄法師(本院資深教師)(每月上課三週次,授課日期另訂之)

  6.妙雲集(一):真聞、真啓法師(花蓮慈善寺佛學班講師)

  7.宗教倫理學專題研討:昭慧法師

  8.阿含經(暑期99.7.16∼24開設):昭慧法師

  9.中國佛教思想史專題講座(暑期99.7.2∼12開設):悟殷法師(本院資深教師)

(二)專修部一年級:(課程皆必修)

  1.佛教概論(基礎佛學):見岸法師(玄奘大學宗教學碩士、本院高雄弘法中心主任)

  2.佛門儀軌與佛教戒律學:

   A:沙彌律儀與聲聞律學:心住法師(本院高雄弘法中心教師)

   B:佛門儀軌與優婆塞戒經:傳法法師(輔仁大學經濟學碩士、玄奘大學宗教學碩士)

   C:菩薩學處合班上課:傳法法師

  3.佛教經典導讀:自憲法師(玄奘大學宗教學碩士生、台中假日佛學院教師)

  4.中國語文素養與運用:慧璉法師

(三)專修部二年級:(課程皆必修)

  1.佛教哲學(大乘法義):清德法師(法鼓山基金會、佛青基金會、台中假日佛學院教師)

  2.禪學概論:性廣法師

  3.印度佛教史:德檍法師(玄奘大學宗教學碩士、台東縣社區大學教師)

  4中觀哲學:仁皓法師(本院高雄弘法中心教師)

(四)專修部三年級:(課程皆必修)

  1.妙雲集(一):真聞、真啓法師(花蓮慈善寺佛學班教師)

  2.中國佛教史:慧璉法師

  3.唯識哲學:德涵法師(中央大學哲研所博士生)

  4.宗教倫理學:昭慧法師

六、考試日期:九十九年五月三十日/佛教弘誓學院

七、報名日期:即日起至九十九年五月十五日止

八、報名手續:請寄郵信封函索簡章、報名表,或於弘誓網站下載報名表。填妥後備齊相關資料,郵寄佛教弘誓學院秘書室:

       報名地點:佛教弘誓學院 秘書室(一律通訊報名或網路報名)

            地址:328桃園縣觀音鄉大同村11鄰121-5號

            電話:(03)498-7325 傳真:(03)498-6123

            網址:www.hongshi.org.tw 電子郵件:[email protected]

九、入學考試:(一)專修部:作文、面談。

       (二)研究部:佛學思想(含印、中佛教思想史、《成佛之道》、《佛法概論》)、作文、口試。

       (三)九十九年六月十五日前寄發錄取通知。

 

  訊息託播

玄奘大學宗教學系99學年度招生訊息

大學部:

入學方式一:

大學甄選入學制

簡章發售:98.11.19

報名:約12

學科能力測驗:

99.1.29~99.1.30

第二階段面試:99.4.17

1.招生名額25名(學校推薦10名,個人申請15名)。

2.採申請入學制,計分項目含學科能力測驗成績(10%)、審查資料(50﹪)與面試(40﹪)。

入學方式二:

大學考試分發制

簡章發售:約3

報名:約4-5

考試:99.7.1~99.7.3

招生名額15名。採乙案,指定科目考試採計國文(加重計分100%)、歷史(加重計分100%)、公民與社會(100%)、英文、地理五科。

入學方式三:

寒假轉學考

簡章下載:98.12.7

報名:99.1.4~1/26

考試:99.1.30

招收二年級及三年級轉學生,招生名額視每年情況而定。

入學方式四:

暑假轉學考

簡章下載:99.6.1

報名:99.7.1~7/27

考試:99.7.31

招收二年級及三年級轉學生,招生名額視每年情況而定。

研究所:

入學方式一:

甄試入學

簡章下載:98.11.2

報名:98.11.30~98.12.7

口試日期:98.12.19

1.招生名額5名(一般生3名,在職生2名)。

2.甄試項目為:書面審查(50%)、口試(50%

入學方式二:

考試入學

簡章下載:99.2.8

報名:99.3.15~99.4.9

考試:99.5.1

1.招生名額10

2.考試科目為國文(占20%)、宗教學概論(占40%)、宗教思想(分佛教、綜合宗教二組選考)(占40%

入學方式三:

碩士在職專班(上課時間為每週六/日)

簡章下載:約3

報名:約4~5

考試:約5

1.招生名額20

2.考試科目為:宗教學基礎知識綜合測驗(25%)、宗教思想綜合測驗(25%

3.口試(15%)、工作經驗及專業表現(20%)、學習知能與相關特殊表現(15%

 以上資料若有異動,以招生簡章為主。

 招生資訊及歷年考古題請至本校招生資訊網查詢:http://adm.hcu.edu.tw/front/bin/home.phtml

 

  活動託播

法源講寺99上半年度禪修活動

修行次第:持戒清靜→不悔→歡悅→喜→止→樂→定→知如真、見如實→生厭→無欲→解脫→知見解脫→此生已盡,梵行已立,所作皆辦,自知不入母胎。

■一日禪

時  間:每月第四週,星期六上午8:00∼9:00報到,下午5:00圓滿。

日  期:1/23、2/27、3/27、4/24、5/22、6/26

指導老師:真理法師(法源講寺住持)

■精進禪修

日  期:99/4/23(五)下午2:00-5:00報到

   99/5/7(五)下午1:00圓滿

指導老師:開恩法師(馬來西亞檳城法寶寺住持,洪福寺禪修班指導老師、各大專院校禪修老師)

注意事項:

網路報名請下載報名表

•活動地點:法源禪林(新竹市高峰路236號)

•欲參加精進禪修者,務必於15天前報名,以利安排。

•請自行攜帶個人藥品、日常用品、睡袋、環保(杯)具、木湯匙、禦寒衣物、兩吋相片一張。

•請穿著寬鬆衣褲,方便打坐、運動。

•禪修期間請遵照禪師指導的禪法及禪林注意事項。

備註:

•張又珊:〈法源寺禪修雜記〉

http://tw.myblog.yahoo.com/mbs-newsletter/article?mid=460&next=426&l=f&fid=8

•法源講寺部落格

http://tw.myblog.yahoo.com/jw!.w16odSUEQ7bTeFM.DB5HrfB/article?mid=133&prev=-1&next=131

 

請輸入E-Mail

若內文有亂碼出現,請至: http://www.hongshi.org.tw/hongshi pic3/215.htm 閱讀正確版

佛教弘誓學院 桃園縣觀音鄉大同村11121-5號 Tel03-4987325 Fax03-4986123 [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