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5期 出刊日:2003年9月19日 發 行:佛教弘誓學院 編 校:釋傳法 創刊日:2001年11月0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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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灘血事件 | ||||
「一攤血」訟案後續發展總回顧 本刊編輯室 一、92.8.6 一攤血刑事訴訟終結,駁回原告上訴 慈濟功德會證嚴法師有關「一攤血」被控誹謗案,歷經一年多官司纏訟,花蓮高分院六日以自訴人莊汝貴醫師已無意識表達能力,欠缺訴訟能力,駁回上訴,證嚴法師無罪確定。 一審,花蓮地方法院判決被告證嚴法師、李滿妹無罪。自訴人莊汝貴的子女不服一審判決提起上訴,花蓮高分院審理,法官張健河8月6日以不符法定上訴程序為由,判決駁回上訴,不得再上訴。 二、92.8.22 「一灘血」民事庭,法官烏龍判案 92.8.24 苦難見證人召開記者會 對於「一灘血」民事官司,花蓮地方法院於8月24日判決:一灘血這件事是事實,當時原住民因為沒有八千元而未獲醫治也是事實。但證嚴法師因轉述「保證金」三個字,應民事賠償原告一百零一萬元。 8月24日下午三點,慈濟基金會於台北靜思書軒舉行記者會,由慈濟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居士主持,邀請「一灘血」見證人李滿妹母女二人、昭慧法師、劉振瑋律師與聶齊桓律師,表達對此判決的看法。李滿妹堅稱,她當日確實有告知證嚴法師,一攤血受苦者是因交不出「保證金」而被抬回去的。昭慧法師之發言〈疼惜陳秋吟,樹立紀念碑〉,詳見第63期本電子報。 本次記者會受到極大的重視,各家電子媒體悉數出動採訪,TVBS、中天、三立、東森等四家新聞台並以SNG車作現場全程直播,各家電視台的晚間新聞都詳細播報記者會經過。 三、92.9.7 「一灘血」原住民受害人家屬召開記者會 9月7日,「一灘血」原住民受害人家屬於台北市新生南路紫藤蘆茶館召開記者會,由原住民作家撒可努先生擔任主持人,當年扛抬受難產婦陳秋吟女士之陳文謙先生現身說法,他提起三十七年前陳秋吟因鳳林診所醫師拒醫而於回途溘然長逝的往事,依然忍不住老淚縱橫。陳秋吟之姪女張翎小姐為只會說阿美族母語的陳文謙擔任翻譯,並於談述母親(陳秋吟親妹妹)因姊姊難產過世而產生的深刻哀戚時,也感傷哭泣。原住民頭目曾榮華老先生亦從花蓮前來台北赴會,證實當日原住民多有因保證金交不出而無法受到醫療照顧之情事。 當日有十四家媒體採訪,TVBS全程現場直播。當晚及翌日之重要媒體,多作大幅報導。 四、92.9.9 昭慧法師召開座談會討論「上訴V.不上訴」 9月9日下午,弘誓文教基金會於福華飯店403會議室召開「上訴V.不上訴?還原歷史真象,慰藉苦難心靈」座談會,探討「一攤血」民事判決內容,以及慈濟該不該上訴的問題。本次會議由昭慧法師主持,與會來賓有司法界元老賴浩敏律師(萬國法律事務所負責人)、資深醫療法律專家王成彬律師(成大醫院法律顧問)、抗SARS名醫葉金川教授(前健保局總經理、慈濟大學教授)、金恆煒先生(文化評論家、資深媒體工作者)與江燦騰教授(宗教學者)。相關內容,詳見昭慧法師著〈她一人吞下了這盞苦杯〉。 五、92.9.13 昭慧法師拜會證嚴法師,討論上訴不上訴 9月13日下午,昭慧法師赴花蓮靜思堂,向證嚴法師關切民事案是否上訴之議題。晤談經過詳見昭慧法師著〈她一人吞下了這盞苦杯〉。 六、92.9.17 證嚴法師公開聲明:決定不上訴 9月17日上午,證嚴法師正式發布公開聲明,決定放棄上訴。是日中時晚報與聯合晚報均於頭版與內頁大幅刊登法師之公開聲明以及相關新聞。 下午,慈濟基金會召開說明會,由基金會發言人何日生主任擔任主持人,說明「不上訴」之決策考量;李念祖律師依法律觀點表達對判決內容與法官心態之質疑。基金會副總執行長林碧玉居士談述這三十七年證嚴法師一路走來,因不收保證金、國際賑災等等作為,而引起醫界與外界的種種攻訐,依然無怨無悔的心情。講到深刻感人處,林碧玉潸然落淚,在場記者多人亦感動得紅了眼眶。 本次記者會,各家電子媒體與平面媒體均前來採訪,其中民視還出機全程實況轉播。翌(18)日各報均大幅刊載相關消息,翌日各報均大幅刊載相關消息,各方對證嚴法師此一決定,有高度之讚許。中國時報社論〈以大悲憫化解世間仇怨〉,以弘一大師「悲欣交集」的感受來回顧整個過程,對證嚴法師之大悲大願,極表推崇,並感歎原住民受苦者家人應該有最大的聲音,出來為受苦者說一句話。然而卻成了無聲的人,連說話、上法院的機會都沒有。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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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灘血事件 | ||||
她一人吞下了這盞苦杯 ——為「一攤血」民事案訪證嚴法師記 釋昭慧 92.9.13 昭慧法師拜會證嚴法師,討論「一攤血」民事案是否應予上訴問題。 九月九日下午,筆者於台北福華飯店召開座談會,探討「一攤血」民事判決內容,以及慈濟該不該上訴的問題。 不上訴意味對司法失去信心 與會學者與法律專家對一審民事判決,咸表不可思議。司法界元老賴浩敏律師表示:簡單的案件,竟用了洋洋四百頁判決書,顯見法官不以「平常心」判案。法官拘泥於「有沒有保證金」的轉述文字,反而忽略了醫師不醫治緊急病人的事實。他力主證嚴法師應該上訴,認為法師如不上訴,意味著她對司法已徹底失去了信心,這無異是國家的重大損失。 資深醫療法律專家王成彬律師直陳:醫病關係是民法中的委任關係,就醫事法所述,醫師在病人危急時應先行就診,而非以保證金談判結果決定醫治與否,顯然莊醫師已先違反醫師法、醫療法、民法與刑法,怎麼可以違法的人沒事,反過來卻懲罰善意第三者之公評?言下之意,即使證嚴法師有指名道姓,都根本不應構成所謂「毀謗」與「侵權」的問題,更何況她從未指名道姓? 宗教學者江燦騰教授認為,法官基於「莊醫師是好人,不會做壞事」的邏輯來歸納結論,極為荒謬。如果證嚴法師一句未曾指名道姓的,「人與人之間竟然如此冷酷」的批評,都要受到懲罰,那麼,批評時政更甚的釋迦牟尼佛、耶穌豈不是該被罰一億?他推崇證嚴法師對一攤血事件所發出的批評,是台灣社會最該被珍惜的正義之聲,改變了醫院收受保證金的陋規。三位專家均認為:為了維持司法尊嚴與社會良善秩序,尊重歷史真相,證嚴法師應該上訴。 其實不祇三位專家,這段時期,筆者所接觸到的法界人士,莫不對判決結果深感荒謬,認為法師一定要上訴。而且他們有強烈的信心,認為上訴結果,一審的判決一定會被糾正。有些學者則擔憂,連對事不對人的議論,都會受到如此嚴苛的懲罰,倘若法師不再上訴,那麼此一判例,是否會形成「寒蟬效應」,成為戕害言論自由的惡例? 抗煞名醫葉金川醫師表示:類似陳秋吟的悲劇,現今任何一個沒有醫療保障制度的地區天天都在發生,慈濟醫院率先廢除保證金制度,台灣直到民國七十五年才逐漸形成醫療是醫院、醫師該負的責任之共識,保證金制度完全消滅,則是全民健保實施後政府三申五令的結果。「這是醫療人權的進步」。文化評論人金恆煒先生則表示:無論一攤血是否實有其事,都無損於證嚴法師與慈濟事業之成就與公信力。兩位先生都認為,那是一個時代的悲劇,莊醫師一人不必揹負這麼沉重的十字架,司法怎麼判都無損於證嚴法師的歷史地位與個人聲望,因此傾向於「不必上訴」的結論。 「好人之爭」,置原住民於何地? 筆者問過幾位「不上訴」論者:上訴或不上訴,是否應將原住民的心情、感受,也一併考量進去?畢竟當年扛抬陳秋吟的陳文謙老先生,與陳秋吟之令姪張翎,他們在九月七日記者會上陳述那不堪回首的往事時,真情流露而沉痛哭泣的那一幕,是何等的令人心碎!而他們只不過是向醫師家屬要一句「愛的道歉」而已,或如陳文謙所言:「哪怕是輕輕的握手,給我一個微笑,吃一顆檳榔,喝一杯酒,我們就知道你的心意了。」這麼卑微的呼聲,卻迄未得到醫師家屬的善意回應。如果說,原住民如此寬容,不為當年「一攤血」所承受的苦難,而索討應得的「公義」,難道連句句血淚的「愛」的呼召,都要被這樣冷漠看待嗎? 整個訟事,宛若一齣上演了兩年多的肥皂劇,法官也似乎停留在「看肥皂劇」的心智狀態,以二分法來看待「好人」與「壞人」,將醫師家屬主動挑起而證嚴法師被迫回應的訟事,定調成「兩個好人之爭」(令人納悶的是,證嚴法師何嘗有爭),輿論則延續這種「好人」基調,期望法師能展現「放下」的風度。姑不論證嚴法師本人的感受如何,試問,這將置一攤血苦主的原住民於何地? 但筆者發現,大部分反對上訴者的看法都是:上訴或不上訴,不必將原住民的因素考量在內,有的甚至直指醫師無需向原住民受害家屬道歉。最令筆者心情沉重的就是,這些人當中,不乏所謂的人道主義者或人權鬥士,但此刻他們維護老醫師令譽的心情,遠比維護人道或人權更為殷切。筆者終於意會到,在台灣社會,即使人道與人權喊得震天價響,但原住民所擁有的人道關懷與人權待遇,在人們的意識深處,還是會被打折扣的。 我個人的事是小是小非 九月十三日下午,懷著這樣沉重的心情,筆者至花蓮靜思堂,與證嚴法師展開晤談。首先向她轉述座談會來賓大都主張上訴的情形。座中有一法師的弟子補充道:不上訴等於默認司法判決,那將會對上人的公信力造成傷害。 證嚴法師立刻打斷他的話:「上不上訴,都不要考慮我的因素。我個人受傷害有什麼關係?我個人的事是小是小非;上訴不上訴,要考慮的是大是大非。」筆者不禁暗暗喝采,心想:果然是光風霽月的仁者風範! 她說:「我確實非常不解!既然一攤血是事實,產婦因沒錢就醫而被抬回去是事實,保證金這三個字也是我親耳所聞,那麼,我到底說錯了什麼?我的傳述有哪一點『失真』,以至於要『判賠』一○一萬?近期以來,行南走北,所到之處,也以建議我必須上訴的人,佔了絕大多數。我關切的是:無言接受這種令人不解的判決結果,會不會給社會帶來錯誤示範?但倘若再據理力爭而提出上訴,會不會帶來社會人心更大的動盪不安?」 她告訴筆者,前些天在大林,有一位慈濟人提到她所面臨的訟事經歷,表示對司法判決的品質不敢信賴,「要是在過去,我一定會鼓勵她:要信任司法。但是經過這件事,我再也不敢這麼篤定地安慰她了。」 關切三位老人的處境 她更關切其他幾位老人的處境。例如:如果上訴,會不會連累到另一個一攤血的目擊證人李滿妹?白髮蒼蒼的李女士已於兩年前因不慎道出醫師姓氏,而被醫師家屬纏訟了兩年,好不容易在本次判決中終於脫困了,萬一法師上訴,會不會讓醫師家屬對李女士的部分再度興訟,卒至老人家又陷入漫長官司的身心折磨之中? 還有,當日扛抬陳秋吟下山求醫的見證人陳文謙,已經高齡七十多歲了,聽說健康情形並不太好,如果還要為了本民事案,僕僕風塵,來回奔波於花蓮豐濱山裡與台北高等法院,她將於心難安。 最關鍵性的考量是莊老醫師:「三十多年來,我從沒提起過老醫師的名字。那是一個大時代的悲劇,又不是只有他在收保證金,我何忍獨責於他?」 筆者不得不提醒她:如果上訴,那麼,為了證明「一攤血」是可受公評的事,不涉及法官所謂個人名譽的「侵權」行為,法師可能不宜再強調老醫師是「好醫師」;本次民事判決,多少是因為原告強調(而法官也這麼認定):「證嚴法師自己既然都說莊醫師是個好醫師,好人就不可能做壞事。」因此如果上訴,法師不宜再對律師綁手綁腳了。 她不解地問道:「難道我說老醫師是位好醫師,竟也有錯嗎?」是的,難道寬容的心在台灣社會,反而沒有生存餘地了嗎?難道在司法的場域裡,只有尖嘴利舌,張牙舞爪,極力踹倒他人以拱起自己,方有存活的空間嗎? 我提醒她,不上訴,有實際上的困難,例如:必須要給付原告一○一萬元,而據我所知,證嚴法師畢生不收受捐款,信眾捐款,一分一文都要用到慈濟志業,不能挪作他用。這是她對自己、對慈濟人的一份莊嚴承諾,然則她拿什麼來支付這筆巨款?她表示,如果不上訴,也不會動用慈濟的信眾捐款來奉送原告;她會請靜思精舍的師父們每天加班趕工,多做蠟燭,好攢積這一○一萬。 法師歎道,三十七年前,我為了一攤血而讓弟子們受苦受累,她們無怨無悔地跟隨著我投入慈濟志業,為了救苦救難而做嬰兒鞋,攢積慈善積金;三十七年後,早年追隨我的弟子們鬢髮已白,年事已高,我竟然還得為了一攤血,而讓弟子們受苦受累,趕工做蠟燭來攢錢奉送原告。我憂心的不是我受到什麼羞辱,我的事是小是小非,但司法判決與輿論導向,帶給社會的錯誤觀念,才是我最為憂心的大是大非。坦白說,經歷過這件事,我對台灣社會真是太失望了!但是回頭看到眾生的無邊苦難,我得告訴自己:「路,還是要走下去的!」 她疼惜莊老醫師的心情溢於言表,聽到筆者分析,只要上訴,莊醫師的醫德,勢必會被放在陽光下,受到嚴格的檢驗,她對上訴就更為遲疑了。她對鼓勵她一定要上訴的朋友們,表達她深深的歉意:「我對他們深感抱歉!我最後的決定,可能會讓他們失望,我辜負了他們的好意!」 我們一道去遊山玩水吧! 我曾說過:證嚴法師的可敬可愛,不在於她「放得下」,而在於她「放不下」,如今更證實了我的觀察。最後如果她真的選擇了「不上訴」,同樣也不是因為她「放得下」,而是因為她「放不下」。她放不下對李滿妹、陳文謙與(特別是)莊老醫師的牽掛,她怕他們受苦、受累,受折磨,受委屈,為了不讓他們受到一丁點的委屈,她決定由自己一人吞下這盞苦杯。 臨別前,她說:「改天你來,我們一道去遊山玩水吧!」我聽了苦笑不已。她和我都行程滿檔,像陀螺一般忙得團團轉;在她瘦削的肩膀上,承挑的更是無量眾生無盡憂苦的重擔。遊山玩水?這真是想都不敢想的奢望! 「我們一道去遊山玩水吧!」是一顆慈悲、敦厚、潔淨的心靈,在承受並寬容了一切施加在她身上的任性、狡詐、妒恨、造謠、抹黑、鄉愿與落井下石之後,面對一個她深深失望而又不忍放棄的社會,多麼無奈而又令人心痛的一聲喟歎! 九二、九、十六,于尊悔樓 ——刊於九十二年九月十七∼十八日《自由時報》「自由廣場」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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